4月10日,一则“湖北枣阳公职人员殴打酒店老板”信息登上多个社交平台热搜。
事情大概情况如下:2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干部常某,跟湖北省襄阳市审计局干部陈某,以及王城镇干部李某一起在湖北枣阳一家酒店开房打牌。开房之后常认为房间环境不好,要求退房。酒店工作人员说自己把200块钱开房押金推给了常某,但常某坚持说没有给自己退。发生争执之后,酒店工作人员说等片警来查一下监控就清楚了。这句话似乎刺激到了常某,他以为酒店老板要报警。于是就愤怒冲进前台开始追打工作人员。
这时候赶过来的陈某说“春节期间不要闹事,等过两天再弄他”,然后拉着常某要走。打人的常某余怒未消,警告酒店工作人员:在福州没人敢跟我这样,你什么级别给我玩这个,枣阳副市长才跟我们平级!事情大概就是这样,因为有监控视频,所以这事儿大概不会有什么反转了。只能说这位跟副市长平级的常大人真的是好大的官威啊!暂且不说这200块钱的押金到底退了没退,常某作为一个公务人员,不想着怎样为人民服务,却仗着自己权贵身份殴打人民群众,这样的干部完全是在给公务员队伍抹黑。所以,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样的干部组织上一定会从严惩治,以平民愤。但令很多人失望的是常某得到“处分”与大家预期的相去甚远: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回复说这事儿已经处理过了,领导们研究后已经给予打人的常某了党内警告处分。言下之意,事情已经过去了。所以,谁要再旧事重提是不是就很不懂事了呢?我们顺便普及一下知识。根据党章规定,对于违反纪律党员的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等5种。打人的常某所受的处罚是最轻的那种,就是一个党内警告。这个处分对他有什么影响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一年之后,这事儿就算翻篇儿了。这样的处罚与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匹配吗?作为一个跟副市长一样级别的领导干部,仗着自己的官职横行乡里,当众殴打他人,不但深深伤害了人民群众淳朴感情,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正面形象。影响很是恶劣,但最终却仅仅对他给予党内警告的处罚,这让人不禁怀疑:这算不算是公然袒护呢?所以,这个处罚决定引发了群众很大质疑,大多数意见都认为这样的处罚不过是罚酒三杯。我倒是希望相关部门再倾听一下民意,也反思一下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欠妥。毕竟从坚持人民至上,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角度来说,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才是检验政府所作所为是否正确的试金石。到现在为止,我们都不知道这个跟副市长平级的常某究竟叫什么名字,官居何职。他到底有什么背景?怎敢有如此大的口气![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