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黄石海事局第二十九个“文明窗口月”活动开展之际,黄石港区海事处紧盯重点环节,强化监管举措,做好现场驻守、秩序引导、安全宣传等工作,全力维护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确保水域秩序持续稳定。

整治小艇秩序,确保航路畅通。黄石港区海事处聚焦小交通艇安全监管难点,严监管、强宣传、提意识、消隐患,持续开展治理行动。现场检查设备之后,执法人员向船员宣讲“3·1湘援陵客”水上交通事故事故案例,教育引导船员严格遵守乘艇不超过三人、驾驶员持证、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严禁横穿航道等事项,提醒船员注意守听海事部门发布的安全预警,倡导安全文明航行新风尚。

严格审批管理,杜绝源头隐患。针对危险品申报环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两员”管理办法,强化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品申报材料完整有效、货物性质和配载信息真实准确,从源头上严防谎报、瞒报、错报、漏报等问题,为安全运输筑牢第一道防线。

加强安全检查,严控作业安全。执法人员深入作业现场,全面开展危险品船舶安全“体检”,检查船舶喷淋、洗眼、应急处置等措施,核查船岸检查的落实情况。

同时,细致排查码头防静电装置、货泵、管线、阀门等关键设施,及时消除不规范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优化信息预警,提升应急服务。执法人员依托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精准掌握辖区天气、水文要素变化,及时发布重点水域水深变化及气象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醒辖区码头、船舶加强防范,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信息传递高效畅通。

下一步,黄石港区海事处将继续秉持“严监管、强服务”的原则,持续深化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水平,全力护航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水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