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学期到来,学子重返校园,学习知识的同时也需警惕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青少年因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易被诱导成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为此,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防范要点,为青少年及家长、学校提供一份“反诈指南”。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除了广为人知的出售、租借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以外,出售、租借的手机卡会被不法分子用于架设“GOIP”“VOIP”“手机口”等语音中转站,以便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将“00+”等开头的境外诈骗电话转换为国内号码。同时,手机卡关联的互联网账号也会被用于电诈违法犯罪的活动。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即通常所说的“帮信罪 ”。

警示案例一
近日,内江隆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隆昌市电信分公司提供线索,辖区内疑似出现一个收卡、卖卡团伙。接到线索后,隆昌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发现无业人员周某涉嫌参与“两卡”犯罪活动。随后,民警通过研判分析,先后抓获周某(17岁)、宋某(14岁)、廖某(16岁)三人,现场缴获10余张涉诈手机卡。
经查,2024年10月以来,内江某学校学生宋某、廖某未经住周某的利益诱惑,在明知买卖“两卡”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主动帮其在校园内以40-70元不等价格收购手机卡,并参与架设“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此外,三人还利用短视频平台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在网络上传播诈骗信息,从中牟取利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示案例二
2025年2月10日,省内某校高一学生王某(15岁)因受网络上“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等招聘广告诱惑,主动联系信息发布方。对方承诺以每小时500元的价格租用王某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
在利益的驱使下,在明知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王某为谋取高额回报选择铤而走险,以“手机口”的方式,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青少年为何成为“高危群体”?
利益诱惑:境外诈骗人员通过网络大量投放“兼职”广告,以高薪、高回报诱惑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参与“两卡”犯罪。
法律盲区:部分青少年对“两卡”犯罪的严重性缺乏认知,误以为只是“帮忙”,干诈骗的又不是自己。
好奇心和从众心理:青少年正处于探索世界的阶段,容易受到同龄人影响,盲目跟风,参与到一些不法活动中。

面临那些法律后果
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2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不能使用银行卡在 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处罚: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最终面临牢狱之灾!

如何预防青少年参与“两卡”犯罪?
1.强化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学法懂法:学校应开设法治课程,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刑法》等,分析真实案例,让学生直观感受“小利酿大祸”的后果。
2.保护个人信息,远离可疑行为
不透露:不随意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不参与:拒绝为陌生人拉群、拨打电话或安装非官方社交软件(如“纸飞机”“密聊猫”),避免成为诈骗“帮凶”。
及时止损:若发现“两卡”丢失或被盗,立即挂失并报警。
3.家校协同,构建反诈网络!
家长责任:关注孩子消费动态,警惕异常资金往来;教育孩子“天上不会掉馅饼”,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学校行动:邀请民警进校园开展反诈宣讲,普及“断卡行动”政策,讲清法律成本。
点击
广大学子需谨记,命运的齿轮无法倒转,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切勿出借、出租、出售“两卡”,切勿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架设“手机口”“GOIP”等设备,切勿利用互联网账号发布虚假诈骗信息。要会拒绝利益诱惑,做到知事明理,正心笃行,守住底线就是守护未来,别让一时糊涂毁了大好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