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2月19日,上海中级法院对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进行宣判,以流氓罪,强奸罪判处死刑,此案轰动一时,成为“严打”时期的典型案例,就连邓小平都亲自批示:“抓紧实干,不能手软”。
此案之所以影响大,主要原因在于陈小蒙,胡晓阳二人的身份很特殊,父亲都是上海市的高官,他们是名副其实的“红二代”。
七十年代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国策的推进,短短几年时间,社会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八十年代初,随着外来腐败、堕落的思想流入国内,一些高干子弟忘了初心,为寻求刺激,利用父辈的权利和影响力,胡作非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1983年,为稳定社会发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组织和邓小平提出了“严打”的刑事政策。期间,各类犯罪分子被依法重判,其中就包括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等人。
“严打”开始后,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经常收到举报信,1984年,上海市司法机关收到一封特殊的举报信,引起了上级领导重视。信中一名青年女子直言自己被糟蹋了,希望能为她主持公道,严惩凶手。
相关部门依法介入调查,在女子的一番陈述下,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小蒙,胡晓阳等人,对他们依法逮捕审查。
此前,陈小蒙的身份是《民主与法治》杂志的记者,胡晓阳系深圳大学《世界建筑导报》记者,其余人大多数国企工人。别看现在这些职业普普通通,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的,放在七八十年代,那是妥妥的香饽饽,一份高大上的工作了。
据当时官方媒体报道,从1981年至1938年,胡晓阳,陈小蒙等人狼狈为奸,以聚会,跳舞、帮助调动工作等为由,先后诱骗几十名妇女来到家中,采取强迫,威胁等方式,对她们进行凌辱,简直是禽兽不如。
随着案件水落石出,牵涉的人也越来越多,身份也越来越敏感。得知陈小蒙、胡晓阳是高干子弟身份后,法律和正义迎来了考验,好在时任上海公安局局长铁面办案,对身边人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种犯罪分子不抓,要我这个公安局局长干嘛。”上级的态度,给了办案人员信心,不再有所顾忌。
陈小蒙的父亲是陈其五,清华大学毕业,曾是“一二·九”学生领袖,担任学生救国会副主席,在当时名噪一时。建国后,陈其五长期在上海任职,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其五是一位好干部,在任期间兢兢业业,可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家长或多或少是有一些责任的,否则不至于陈小蒙,陈丹广两个儿子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1984年9月,就在拘捕陈小蒙两个月前,陈其五因肺癌病逝了。
与陈小蒙相比,胡晓阳的身份就更特殊了,父亲是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妥妥的上海市第三号人物,位高权重。胡立教早年参加过红军,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等职务,属于高级干部。
八十年代初,胡立教和陈其五同为上海市政府的干部,互有来往,其子女自然相识。值得一提的是,陈小蒙在工作单位伪装的很好,在同事眼中他是一位工作认真,为人随和的同事,平时低调谦逊,从不把父辈搬出来压人。
没想到,一副伪装的外表下,陈小蒙的内心如此龌龊,联合胡晓阳等人对几十名妇女下毒手,使她们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当时,上级组织面对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决定采用重典,整饬社会风气。邓小平明确表示:“现在只杀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
1986年1月,邓小平在大会上说:“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效果也大……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坚决支持查办部门,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
最终,在邓小平的指示下,同年2月,上海市司法机关重判陈小蒙,胡晓阳死刑,19日被依法处决,为他们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此案,证明了当时“严打”的决心,不庇护身居高位的“红二代”是一种态度,震慑了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