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子席某某实刑三年究竟败在哪里?两点失误。

无主之弟 2025-04-18 22:17:12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子席某某实刑三年,究竟败在哪里?有两点失误。

一、简单回顾该案件。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从去年开始一直热度不减,其实这是2023年5月份发生案件,为什么去年开始这么热呢?其实,无外乎两点,一是网友们的过度关注,毕竟强奸案、订婚、彩礼、房产证等字眼,肯定是网友们关注的。二是,男子席某某的母亲和辩护律师,为了赢得官司,采取了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一方的办法,在网上对外说辞上有所选择,使得案件本身扑朔迷离。

去年12月一审之后,席某某被判处强奸罪成立,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上诉,由于该案件的复杂性,二审也是一拖再拖,3月25日,案件在当地中院二审,当日开庭之后没有当庭宣判,昨天,也就是4月16日,备受关注的二审终于宣判了,维持原判,席某某强奸罪成立,有期徒刑三年。按照我们的司法规定,二审属于终审制,也就是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悬念了。当然了,席某某的母亲以及辩护律师,表示会坚持申诉,直至“冤情”得以洗脱。

从司法实践来看,像强奸案申诉成功的比例并不高,可以说前路渺茫。

二、整个案情席某某一方的问题所在。

以上是案情简单经过,我们今天不讨论这个案件是不是合法,毕竟一审二审法院也不是白给的,他们在把握尺度上以及量刑上,肯定比我们懂得多。我们说说,席某某此次获刑,问题出在哪里?

①席某某之前很显然是一位“莎士比亚”,在男女情感上估计是个小白或者近似于吧,不然,不会把握不好当时的情况。

②席某某肯定是接近于法盲。在强奸案子上,着重点是强调“性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而这一点在实际案件中是很难把握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受害人(女方)的证词一般较多被采纳。

③席某某法盲之二也是最关键的点就是,在女方报警之后,民警通话时,他承认了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另外在到案之后,他供述了自己“强奸订婚对象”的事实,到这里,对席某某来说,案件几乎很难有好的结局。

这一点我们要详细说说,古语都说,证据证死人,如果席某某不供述不签字画押,单凭其他证据,其实是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的。但是,一旦你当着民警做了对自己非常不利的供述,并且签字按手印,以后再想改变这个供述,比登天还难。除非你能证明,民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情形,这有没有?怎么证明?很显然不可能。

我在二十多年之前曾接触过一个案子,是一个亲戚和邻居吵架动了打,邻居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药费,我听亲戚描述是自己被对方打了,对方先动手,之后很气愤,于是我去了法院。但是,当对方律师拿出一个材料之后,我直接傻眼了。我看到我亲戚在派出所调查笔录,明确做了说明,是自己打了对方,并且签字完好,我立即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官司没法打,直接调解吧。很显然,目前证据对自己十分不利,没有赢的可能性,干脆调解拿点钱了事。

三、席某某败在哪里?

①回到大同订婚强奸案,其实这里面,有完整的证据链了,辩护律师也可能认为会有变数,也可能迫于委托方的态度,也可能为了其他。席某某的父母也很硬气,坚持走无罪辩护,这可能是他们的判断失误。因为很显然,事已如此,不如做有罪辩护,取得对方谅解,来一个缓刑最划算。

②再来说说席某某为什么是“莎士比亚”、是法盲的呢?自己老实没有多少情感经验,又在民警那里说了不利于自己的口供并签字画押,很显然,没有社会经验,如果是社会经验丰富的老炮,估计这个案子会有改变,又或许强奸罪并不成立也未可知。

我看到有网友说,这女子也不错,都这么大了还是完璧之身,让人刮目相看,这个没有意义,就像说一般女子一定比服务行业女子干净一样,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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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宜之地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于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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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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