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的由来看中央集权的历史演变

天空蓝星 2024-12-14 03:09:25

现在我们的地方政府事实上分为三个层级,分别为省级、市级和县级。这个市、县都好理解,唯独这个“省”有些奇特。那么这个“省”又是如何而来的呢?

“省”正式作为行政区域的称谓出现在元代,它的全称为“行中书省”,你可以理解为“行走的中书省”。而元代的中央政府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中书省的长官即为国家的宰相,以总理政务。

元代在全国各地设置有十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为中书省派出机构,掌管所辖地区的军政事务,“行中书省”这个概念在之后逐渐发展成为省级的地方政府。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省”这个概念本身应该是个行政机构,被借用成为了行政区域名称。

“省”来源于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它源于魏晋时期,正式出现于隋代,完善于唐代。中书省负责制定政策,门下省负责审查政策,有封驳之权,而尚书省则分为六部负责执行政策。“行省”为中央机关“省”的派出机构,原本是因为征伐的需要而临时设置,事毕即撤。最早出现于金朝,但那时派出的是“行尚书省”。

元代的行省原本也是临时机构,后因征伐事件较长,渐成定制,其职能也由专管军事变为兼管民政。明代初年因袭元制,但明白“省”的称呼名不正言不顺,遂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省”这个称谓在民间早已深入人心,直到清代的1645年正式成为了明确稳定的行政区划单位。

由中央机构而变为地方行政区域,这里面表现出的是中央对于地方权力的侵蚀或者夺权,换而言之是中央集权的进一步扩张。不单单是从省的出现可以看出来,从地方官的称谓也可窥见一斑。我们知道过去的州县长官分别称之为刺史、县令或者县长(秦汉之时县的长官,万户以上为令,以下为长),后来却变为了知州和知县。

知州和知县的这个“知”相当于是主持的意思,也就是说它原本不是正式的。这个知县相对于县令,也就是取代者或夺权者,是由中央派遣的官员来主持地方事务。这种情况起初多发生在军功集团或地方势力控制的地方政权,由中央派人“知”县事而夺地方势力之权,以“知县”之名义代行县令之权,后成为了地方官员的正式称呼。

也许会有人觉得这只是称谓上的区别,而事实上区别不大,其实这个想法是没有看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自大一统王朝建立伊始,其中央集权的趋势就不可避免愈来愈烈。于中央政府的表现就是相权不断地削弱直至被废止,于地方而言则是地方的权利和财富被越来越多的收归中央,县令到知县的转变就是这一现象的生动写照。

再回到省,在明代被称之为承宣布政使司,其长官为承宣布政使,应该就是现在意义上的省长。同时一省除了承宣布政使外,还有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称之为三司。三者分别掌管民政、司法和军事。到了清代,没有了都指挥使,只剩下布政使和按察使,但在他们之上又安置了巡抚和总督,于是就形成了超级省长和超超级省长。

巡抚、总督两职在明代原本为非常设职位,事发而设、事了则撤,但在清代却成了常设职位,这就等于是在省级机构上又增加了两级,使得地方政府的层级再次增加。虽然它再次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对于地方政治而言是有害而无利的。

秦一统天下实行郡县制,地方层级只郡、县两级。发展到清代,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有着县、府、省、巡抚、总督等五级。虽然是中央的集权加强了,但地方的吏治却是一天不如一天。地方的资源大多被收刮,而且层级多,亲民的官就少,管官的官也就多,平日应付公差居多,用心于地方事务的时间就少,如此一来地方的事务就好不到哪里去。

过去有个说法叫做“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其根本就在于汉代地方政府层级只有两级,可专心于政务,且升转灵活,故吏治为优。而汉以后,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地方层级的增多,地方的政治逐步衰落下去。弱枝强干不一定是好事,比较明显的好比北宋。严格而言,北宋的中央集权比不上明清之时,但它的严重后果却是最为明显的,金人入侵,开封失守则大势已去。

从历史来看,中央需要集权,不如此难以干大事。但过分的集权必将损害到地方的利益,甚至于有的时期使得难以得到正常的发展。保持地方一定的活力绝对是有利的,比如当年为什么会有“亡秦必楚”之说,根本原因还在于楚地地方势力的强大。中央集权是必须的,但还是不能过于的弱枝强干,什么都要有一个合理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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