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车企因名誉权纠纷起诉自媒体的案件并不罕见。近日,长城汽车起诉自媒体名誉权纠纷一审败诉的新闻在网络上引发关注。
经网友举报后,长城起诉自媒体
2023年9月1日,长城汽车官方微博发布了起诉“向东北”、“向北不断电”等账号进展情况的通报,并提及经网友举报后被核实的相关自媒体账号。“车主程程爱国产”、“财富密钥”2个账号于近期内持续发布多篇涉嫌捏造事实、反讽、谩骂、恶意诋毁长城汽车的报道,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产品声誉,长城汽车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从长城汽车对“车主程程爱国产”账号当事人的起诉书中可以得知:长城汽车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发布的案涉文章;请求判令被告在《人民日报》以及《法制日报》显著位置连续30天刊登道歉声明;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26000元。
自媒体发微博:官司赢了
2024年8月20日,“车主程程爱国产”发布了一条微博:官司赢了!与某北方知名汽车品牌的官司胜了,感谢审判长,审判员。感谢一直支持我的粉丝们!微博中还带有一页判决书。
判决书中指出:长城汽车作为知名的汽车企业,面对非恶意的批评、质疑,应承担必要的容忍义务,被告文章中的一些表述虽不严谨,但仍属于正常的评论范围之内,原告应予以理解与宽容,不能据此认为其存在恶意。综上,驳回原告长城汽车的诉讼请求。
律驰驾道观点
在长城汽车起诉自媒体“车主程程爱国产”等账号名誉权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对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平衡的审慎考量。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名誉权侵权需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主观过错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法院认为自媒体账号的言论虽不严谨,但并未达到恶意诋毁、捏造事实的程度,因此不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车企作为公众公司,其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及市场表现等自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车企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来自消费者、媒体及自媒体等各方面的评价,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这些评价是市场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消费者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参考。
因此,车企在面对市场评价时,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这种容忍义务不仅是对言论自由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品牌形象的自信表现。在本案中,法院正是基于这一考量,认为长城汽车作为知名汽车企业,应对非恶意的批评和质疑保持必要的理解和宽容。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有利于维护言论自由的市场环境,也为车企在面对市场评价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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