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成要件:
行为要件:伪造证据、虚假陈述、恶意串通等;结果要件: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主观要件:故意(排除过失)。2. 典型情形(《意见》第四条):
伪造债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工伤赔偿;利用虚假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破产程序中虚增债权。3. 重点排查案件类型(《意见》第五条):
民间借贷、以物抵债(涉及限购/车指标)、离婚财产纠纷、破产债权申报、劳动争议等。二、司法机关职责与协作机制机关
核心职责
衔接程序
法院
民事案件审查中发现线索移送公安
3日内移送+同步抄送检察院
检察院
民事监督中发现线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可监督,对生效错误裁判可抗诉
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收到法院/检察院移送材料后30日内决定立案,并书面反馈
司法行政机关
对律师、公证员等职业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收到法院/检察院建议后3个月内处理并反馈
三、线索发现与证据收集指引1. 民事案件异常信号(《意见》第六条):
原告诉请金额与其经济状况严重不符(如月薪5千主张千万借款);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且证据薄弱;关键证人系当事人近亲属或利益关联方。2. 证据固定要点:
书证:调取银行流水(比对借款时间与资金流动);电子数据:恢复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需司法鉴定);证人证言:利害关系人证言需有其他证据补强。3. 律师风险防控:
对当事人提供的“打包证据”进行实质审查;避免指导当事人虚构诉讼请求或篡改证据。四、案件移送与刑事程序衔接1. 移送材料清单(《意见》第十条):
案件移送函(加盖公章);线索说明(附证据目录);民事卷宗材料(起诉状、庭审笔录等)。2. 公安机关处理流程(《意见》第十二条):
3日内补正材料→30日内决定立案→立案后3日内通报法院/检察院。3. 民事案件处理原则(《意见》第十四条):
刑事结果影响民事案件的,裁定中止审理;不影响的可继续审理(如虚假诉讼部分独立)。五、法律责任与惩戒措施1. 民事制裁:
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已罚款/拘留的可折抵刑事罚金/刑期。2. 刑事追责:
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处3年以下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徒刑;司法人员参与的从重处罚。3. 职业惩戒:
律师参与虚假诉讼的,可吊销执业证书;公证员出具虚假公证文书的,终身禁业。六、实务操作建议1. 企业风控:
建立合同履行痕迹管理制度(如付款需备注用途);定期核查涉诉信息(通过裁判文书网筛查关联案件)。2. 诉讼策略:
对可疑案件申请法院调取通讯基站信息(核实当事人行踪);利用司法鉴定戳穿证据造假(如文件形成时间鉴定)。3. 权利救济:
受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不立案时);申请检察监督(针对错误生效裁判)。七、典型案例参考案例1:A公司虚构钢材买卖合同,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提起诉讼,主犯被判刑2年。案例2:离婚诉讼中男方伪造债务,法院移送公安后查实系虚假诉讼,民事调解书被撤销。
附:新旧法规对比表
对比项
原规定
新规变化
移送时限
无明确要求
法院/检察院发现线索后3日内移送
立案审查期
公安机关无明确时限
收材料后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职业监管
行业自律为主
司法行政机关3个月内必须反馈处理结果
提示:2021年3月10日意见实施后,虚假诉讼犯罪查处效率提升37%,当事人需强化证据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律师代理高风险案件时,建议制作《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