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垒磊
很多人有个执念,说这辈子一定要拥有自己的房子,然后不管亏赚,都忙不迭地把钱送出去。他们觉得这个钱就算亏了也值得,因为买了心安——难道情绪价值不是价值吗?是的,情绪价值也是价值,所以拿来消费也未尝不可。
但房子对很多人来说都属于超大件商品,之前计算过普通人一辈子能攒的钱,上限大概就是两三百万,那基本上人从出生到进棺材,就只够攒下一套房的资产——关系这么大的东西,难道就没办法了?难道你的情绪收益点就不可以调整一下,就非得满足它才行吗?那为什么有些人的情绪收益点就不在这个房子上呢?
很多事情是这样的,你以为“没办法”,你觉得这个点是必须要做的,或许还找出了一万个理由,什么有房才有家,孩子必须得上眼前的这个学校,结婚就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等等,可你无法否认还有无数的人跟你的想法并不一样,你,并不是标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很多决定,看似没办法,其实那个解就在人的一念之间,想通了,一瞬间全都通了;没想通,就是两难,就是无解——无解其实都是有解的,是你自己把自己的前提限死,不愿意解而已。
任何东西,我们说只有在“使用它”的时候,它才有价值,是不是这样?比如我今天买了一辆车,我停在车库永远不开,平时也看不到它,请问它有价值吗?没价值,跟没有一样。但如果我用它呢?它就有价值了,或者我拿它出去谈生意,交际,它也有了价值——总之,我得使用它,它才会对我产生价值,哪怕是家里的藏品,也是看得越勤,它给我带来的心理收益就越大,那么它的价值就越大。至于你说投资价值?那也得下一个接盘侠愿意用更高的价格接走才行,即一定是有一个最终端,它认为这个东西对自己有更大的意义,愿意出更多钱购买它,去满足自己的心理收益,是不是这样?不管中间经过了多少投机贩子,如果没有一个最终端愿意赋予它更高的使用价值,这东西就没有投资价值。
好,再换一个说法,我的车子一般都是2到3年一换,当我换掉它的时候,我是不是等于租了它两年或三年?其实我只要计算租用的费用,和买它的这两三年的折旧费用,以及交易摩擦孰高孰低就行了,至于我中间是拥有过它的产权,还是只拥有它的使用权,是不是没有任何差别?该使用的还是使用,最后我都是失去它,是卖了它还是还掉了它,是没区别的。
之前看到过一个有趣的案例,上海的房子,400多万的总价,买家和卖家就差个5万谈不拢,卖家突然就不卖了,挂了出租,租金并不高,可以说是远低于总价存银行获得的利息,买家就很遗憾没谈下来,因为房子确实挺喜欢的。可是换个角度,你现在去成为他的租客,一样可以住到这套房子,为什么要这么纠结自己的使用是拥有还是没拥有呢?假如你就只是想住的话。
这笔本金你可以用于其他收益高得多的投资,比如美元存款,比如美股——想想,你究竟是要住,还是要别的?如果是孩子上学也得用到,那别的学校行不行,租房就能读的学校行不行;如果是除了住以外还用于投资,那其他投资渠道行不行?我们把房子的纯投资属性剥离出来,它是不是最优选?就算你真的只看好房地产,那你能不能租着它,然后投另一套房子呢?
不管是你要房子,还是你老婆你老公要房子,又或者是丈母娘要房子,其实要的是什么?是钱。既然是钱,那房子就只是所有标的里的其中一个备选,你拿着钱,只要在其他地方能够更好地增值,又为什么不能让钱自己去跑起来,同时又“使用”着一套更宽敞,住得更舒服的房子呢?为什么非得把它的两个属性死死地绑定在一起,非得一起实现呢?人家那就是两个不同的属性,搞得像“想消费就必然要投资”似的——这些都是你没想通而已。
其实万物皆可租,只要你看到了本质,理念的次元壁破了,一切就都能通。比如男女朋友可不可以租?当然可以,你要的是对这个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某种使用权,你可以割裂ta的特性嘛,只跟ta交易某个点,你的租金就是你付出的东西,然后你可以获得你想要的特性的使用权——谁规定的必须以结婚为目的,谁规定的非得把彼此的身家性命往死了绑?2年后分手了,谁认识谁啊,至于中间是彼此拥有过,还是租赁过,有什么差别呢?过程都是对某种特性进行了使用,其实是一样的。
不管你接不接受,这个就是底层逻辑,把所有的“搭售”一一拆解,你就能看到一片新的天地,你会惊叹于“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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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蔡垒磊,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