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债权人,把钱借出去以后,最怕的就是不能把钱收回来。这些欠债人中,有些是确实没有钱,而有些则是因为早早就已经做好了资产转移,所以对方名下虽然没钱,却并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那么,如果老赖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法院执行不下去,债权人究竟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下面,俣哥就根据真实案例,为大家解析一下,如果老赖名下没有资产,债权人应该如何操作。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贷纠纷,金额在100万以上,且上诉法院在成都的话,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诉俣哥,也许能帮到你。
1、夫妻共同债务
在借贷关系中,经常会遇到借贷以后债务、债权划分的问题,即A某虽然借了钱,但是却与A某的妻子家人没有关系,而债权人也无可奈何的时候。
2021年 11月5日,程某发以公司名义向刘某中借款200万元,借款时间是6个月,为了拿到借款,程某发还自愿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最后的结局是,程某发公司的欠款毫无意外的没有按时归还。
随后,刘某中将程某发起诉到了法院,但刘某中与法院这时候才发现程某名下并没有任何财产,也就是说程某发所谓的连带责任,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后来刘某中发现程某发的妻子名下有财产,而且程某发的妻子在公司里还担任着监事的职务,所以刘某中认为程某发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把程某发的妻子也列为执行人之一,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同样是夫妻公司,同样是借钱不还,咱们在《高级老赖,高级手法,法院也无可奈何!》这期讲过,该公司要把同样是公司负责人的法人妻子列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人时,却两次上诉均被驳回,为什么呢?
因为两者的区别是,海淀区案件里的王女士虽然是法人,但并没有参与公司经营,股份也由其丈夫代持,更重要的是两人在早前就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划定了彼此的责任。而在安徽法制报里提到的这个案件,并没有上述措施。
所以海淀区案件里的债权人申请将负责人妻子纳为共同债务人的申请失败了,而上述案件成功了。
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不论是在北京还是安徽又或者是全国其他任何地方,要把夫妻列为共同债务人的话,都需要由债权人提供其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证据。
2、债务继承
在我们的老话里有“人死债消”的说法,可是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欠债人去死了,债务就没有了,那么对债权人而言就显得极为不公平。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2020年1月,王某的丈夫刘某向冯某红借了6万元,因为逾期不还,冯某红提起了诉讼,判决刘某偿还本金及利息7.2万元。但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时候,刘某却因病去世。而王某则将夫妻共同的房产出售,卖了49万元。所以冯某红申请法院将王某同样列为本案执行人。
所以,大家要清楚一点,人死以后债是否消了的关键就在于去世的欠债人是否有遗产继承,如果继承了遗产,那么同样也就继承了债务。正所谓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过只要不继承权利,那么就不用履行义务。
3、未成年债务
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一般来说不会有未成年债务缠身的问题,但如果因为刑事诉讼附带的民事赔偿,那么哪怕是未成年,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有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在2013年的时候,14周岁的王某因为入室盗窃且将户主杀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附带13万的民事赔偿。在王某服刑期间,由王某的父母进行赔偿,但王某的父母仅赔偿了2万元以后,名下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了。
直到2022年12月的时候,减刑后的王某刑满释放,并获得了其外祖父母遗赠的50万元房产。受害方知道消息以后,就向法院申请追加王某为执行人。
实际上,整个事件的还债责任本就在王某身上,只是监护人为其替代了责任。所以当未成年成年以后,有了独立的生活来源和财产的,仍应优先以自己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
4、如何主张债务
再说几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一旦发生了债务纠纷,一定要第一时间到法院起诉,法院首先保护的是到法院起诉了的债务,然后才是其他的合法债务。
其次,一旦胜诉以后对方没有及时还款,那么一定要尽快申请强制执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强制执行就能有效帮助债权人拿回应得的欠债,而且申请了强制执行以后,欠债人必须要如实申报资产,一旦不如实申报或有资产却不履行,就会被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欠债人有资产却拒绝还款,那么不仅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其名下资产,更可以依照法律对性质特别恶劣的老赖拘留或判刑。
但一定要清楚,在法院起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不代表就此万事大吉,法院只是一个审判机构。比如名下有资金、有转移资产、人在哪里等信息,很大程度上都需要由债权人提供,再由法院执行。
当然,运气也是其中一部分,如果遇到了法院开展活动主动帮你找证据、找人的话,那么要回借款的可能性会非常大,但如果没有这样的运气的话,可以和俣哥沟通。
如果您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且对方拖欠金额超过100万,而您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了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成效,那俣哥建议您可以把您的故事给俣哥说一下,俣哥教您如何让对方还钱。
无数的现实实例告诉我们,当钱在谁手里时,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当您在借钱的时候,就一定要做好对方会欠债不还的准备,所以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控制借钱的总量,千万不要因为借钱而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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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去看医生,不然就活不到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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