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耳朵,扎眼仁,劈脑袋”。大家对这句台词是不是很熟悉,这就是 “混世魔王”程咬金最著名的三招。程咬金,字知节,身世悲苦,生于隋末,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生性泼皮,小时候偷摸扒窃,浑事做尽,长大贩卖私盐被打入死牢。正因为他的泼皮混世,才能在如此艰难的生活环境中顺利长大成人。
时隋炀帝大赦天下,程咬金也被赦免放出。回家之后,母亲对儿子的混世很是担忧,于是劝其踏实过日子。程咬金虽然混不吝啬,但他却是个大孝子。为了不让母亲担心,程咬金开始做点正当营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程咬金家住山边,于是便去山里打猎砍柴。既可以卖柴得点钱,打到猎物又可以饱肚,而猎物毛皮可以暖身。可是,古时候山里盗匪多,更不用说隋末天下纷乱之际。有一天程咬金在山里砍柴时,遇见了尤俊达。尤俊达见他长得高大,面目黝黑,这不正是他的“二大王”吗?但是怎么才能让这位大爷乖乖就范呢?尤俊达见他拿着一把大斧,于是便想以教其耍斧头为名让程咬金跟他走,程咬金自此上了“梁山”。
但是真实的程咬金真是如此吗?首先程咬金出身士族,官宦世家,受过良好的教育。唐初的大将出身基本上都是世家大族,名将并非一日之功,没有良好的底子就不会有参天的大厦。其次,起初程咬金并未被骗上山为匪,而是凭借家族的威信组织武装护卫乡里。最为重要的是,程咬金的兵器是槊而非板斧。志怀锐颖,气干强果,程咬金并非混世魔王。
但是,出身名门的程咬金这么受众人喜欢呢?对于皇帝来说,这是一员福将,两次从龙之功。第一次,玄武门事变,身先士卒,保卫李世民顺利夺取皇位。第二次,李世民突然去世,率飞骑护卫太子李治回宫登基,并且在宫外连续护卫三个月。虽然没有立下李靖一样的开疆扩土的功劳,但是却能让皇帝无卧榻之忧。虽然贪财,但是在皇帝看来,大将时常犯点小错误更好把控,更让人放心。一点错误不犯的圣人,一般被供起来,要么被杀掉。看起来混蛋,实则大智慧。程咬金善始善终,活到近八十岁,无疾而终,子孙满堂,家族兴旺,实在是一位人生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