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教育部: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这种说法合适吗

杏坛事 2024-12-12 11:32:47

今天看到中国教育新闻网发布的一则消息,标题为《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这个标题,令我感到惊诧:现在居然还能这样说!

现在居然还能说什么提高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我感觉这种说法非常不妥。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存在问题,不符合社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更令我惊诧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发现原来这种说法竟然来自于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一个文件——《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

哪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呢?教育部打头,后面分别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总局。

查看教育部网站,这个文件是2024年11月29日下发的,发布时间是12月4日。

为什么说提高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这种说法不符合社会平等的原则,暂且不谈,先来看看文件提出的主要措施,看看将如何提高“三个地位”。

主要措施分五个方面:

第一是医疗健康方面,给老师免费体检,开展健康讲座,建立健康档案,鼓励各地组织教师开展休养、理疗保健等活动,对教师医疗提供方便。

第二是文化提升方面,鼓励各地公园、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

第三是生活服务方面,鼓励相关企业为教师提供购买日常消费品、家用电器、软件会员权益、汽车等方面专属优惠活动。鼓励相关国有商业银行为教师提供信用卡、贷款等个性化金融服务。

第四是住房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促进解决教师住房困难。

第五是其他方面,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

从上面截图不难看出,这个文件的宗旨可一言以蔽之,即让老师享受更多好处,从而能热爱教育、认真工作。这样做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说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这种说法合适吗?

首先,既然说“提高”,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原来不高呢?这种说法背后的逻辑,不就是因为不高才需要提高吗?而如果教师此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高,这是不是存在不平等?

其次,提高了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提高到什么程度?是提高到与其他行业其他人一样的高度?还是提高到超过其他行业其他人的高度?如果是前者,说明先前存在不平等;如果是后者,说明之后产生不平等。

第三,就以上各项措施来说,可以看出对教师有好处,可以说是提高了职业地位,或者也可以勉强说提高了社会地位,但是看不出那些与政治地位有什么关系。

何为“政治地位”?查了一下资料,有多种说法,但大同小异:

政治地位是指某一政治主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处的位置。

政治地位是指个体或群体在政治关系中,尤其是在国家层面所处的位置,包括权力、职位、政治影响力等因素。

‌政治地位是指政党、阶级、阶层、政府、团体或个人在社会上的政治处境,即在政治关系中特别是在国家中的地位与作用‌。

对比一下教育部文件,看不出与“政治地位”有什么相关。而且,我一直都以为,中国人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包括职业地位都是平等的。

所以,当看到“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这种说法时,我感到诧异,莫非我一直以来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原来竟然一直存在着政治地位不平等、社会地位不平等?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的确应该提高。但不只是提高教师的,而应该是提高所有人的,应该大家都平等才是。如果单单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教师心里可能会过意不去,过不惯高人一等的生活。

所以请问教育部: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这种说法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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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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