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奇闻:大同一街道工作人员结伙撬商店,网友呼吁依法严惩

闭目游神 2025-02-08 01:52:42

最近山西大同古城发生了一件离谱的工作人员刑事犯罪事件: 2月3号,有网友拍了个视频发到网上,视频里一群工作人员,就因为店铺没按相关部门要求彻夜开灯,直接撬锁进店,强行把灯给打开了。

原来,是街道要求商户从除夕一直到正月十五,不管你这店是开着还是关着门,必须全天24小时都得亮着灯。有些商户不配合,执法人员竟然还直接破门而入,这简直就工作人员明目张胆地事实刑事犯罪,难怪网友们都气炸了!

据央视新闻2月7日报道,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发布致歉信,表示“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

这种避重就轻的道歉让网友十分不满。

一、山西大同工作人员“撬门亮灯”是刑事犯罪行为,岂能道歉了事?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致歉信中只字未提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问题。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山西大同工作人员“撬门亮灯”是刑事犯罪行为,岂能道歉了事?

网友的理由是:要是普通人撬门进店里肯定被派出所抓了,就算他不是为了偷东西,比如说只是想撬门进去喝口水,或者是找不到住的地方,撬门进店借住一晚,这种行为其实也可能构成犯罪。

况且工作人员不但在未获得店主的允许的情况下,破门进店,强行打开店里的灯,实际上就是进行了“盗窃”:打开人家主人的灯,消耗人家的电量,增加店主的电费开支,店主的财产——电费——受到损失,这不是盗窃又是什么?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撬门进店这种行为,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就是说没经过主人同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就擅自闯进人家的住宅,或者进去之后,主人让你走你还不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网友指出,山西大同工作人员“撬门亮灯”还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改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该事件中,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开灯不属于紧急情况,却在夜间实施了类似强制行为,违反了此规定。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要有法定依据,遵循法定程序。街道要求商户24小时开灯,既无上位法支撑,又未走正规程序,仅凭口头传达就强制执行,属于随意决策、任性执法,严重破坏了法治秩序。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事件中,市场主体享有自主经营权,非因公共利益或法定事由政府无权干涉。街道办的行为干涉了商户的自主经营权,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他人的经营场所等属于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未经商户同意强行撬门进入店铺,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

可见,山西大同工作人员“撬门亮灯”是刑事犯罪行为,不能道歉了事,不依法严惩天理不容!对于那些撬门进店的人,必须依法治罪。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心里的气顺一顺,也能给那些受到伤害的商户一个交代。

法律的权威可不能随便践踏,要是不对这些违法的人进行惩处,那法律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大家还怎么相信法律?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能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保护咱们老百姓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是面对这种明显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不严格按照法律来处理,那以后谁还会把法律当回事儿?

二、城市管理简单粗暴,影响到当地的营商环境

店铺对于商户来说,也是他们经营和生活的地方,别人没经过允许就撬门进去,那肯定是侵犯了商户对店铺的权益,破坏了店铺的安宁。如果这种行为不严惩,就会恶化当地的营商环境。

现在这市场环境,商户们本来就不容易,房租、人工、进货成本一堆堆的,压力大得不行。为了节日亮化需,要求商家24小时亮灯,这是典型的“一刀切”的做法,完全没考虑到不同商户的实际情况。就拿服装店、手机店来说,人家打烊之后根本没必要亮灯,非得逼着人家亮着,既浪费电,还可能因为长时间通电,引发电路安全问题,太不合理了。城市管理可不能这么简单粗暴,得好好想想怎么平衡公共需求和商户的权益。

城市管理老百姓并不反对,知道管理者的目的是让城市变得更好,可这一切都得在尊重法律、尊重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执行任务的时候,得多考虑考虑各方的利益,别再因为管理方式不当,引发矛盾和冲突了。咱们每个工作人员得增强法律意识,清楚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只有这样,咱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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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目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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