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国际政治舞台上,一枚重磅炸弹引爆了舆论——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罪名直指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同时哈马斯的头目穆罕默德·马斯里也逃不过此劫,也被国际刑事法庭列为了通缉对象,消息一出,全球哗然,美国急忙表态支持以色列,对ICC的决定表示强烈不满,以色列方面则强烈反弹,指责ICC“有偏见”、“恶意”、“荒谬”,甚至将其合法性彻底否定。
欧洲国家对此态度各异,有的国家赞同国际刑事法庭的判决,觉得“不管谁干的坏事,都该得到公正审判”,但也有国家对此表示不高兴。
ICC的逮捕令究竟是基于事实的正义裁决,还是政治操弄的产物?它又将如何影响本就错综复杂的巴以冲突,乃至整个国际政治格局?
ICC管辖权的争议与执行的挑战
要理解ICC逮捕令事件,首先需要了解ICC的法律基础——《罗马规约》,1998年,一个国际协议确定了国际刑事法庭的权力范围,允许它审判灭绝种族、反人类、战争和侵略等严重罪行,其中,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是此次ICC对巴以领导人提出指控的核心罪名。
战争罪就是在打仗的时候,故意对平民下手或者用禁止的武器,这是违反了《日内瓦公约》的严重行为,这种罪行发生在对平民大规模攻击中,行为包括杀害、灭族、奴役、折磨、强奸等,国际刑事法庭指责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把饥饿当作战争手段,涉嫌谋杀、迫害等严重罪行。
关于哈马斯头目的指控,也牵扯到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问题,不过,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力范围还是有些争议,美国和以色列都没签署《罗马规约》,所以国际刑事法庭理论上不能管这两个国家的公民。
2015年,巴勒斯坦签订了《罗马规约》,这为国际刑事法院介入巴以之间的冲突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ICC认为,由于巴勒斯坦是被占领土,因此其有权对在巴勒斯坦领土上发生的罪行进行调查和审判,无论犯罪者来自哪个国家。
这说法一出,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以色列和美国都明确表示反对国际刑事法庭对巴以冲突地区的调查,他们认为ICC的这一做法是超越其管辖权的政治行为,即使ICC的管辖权得到确认,其逮捕令的执行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国际刑事法院本身没执法权,全靠各国配合才能执行逮捕令,然而即使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也未必会积极配合ICC的行动,各国在执行ICC逮捕令时的态度往往受到其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影响,这使得ICC的执法效力大打折扣。
尤其是在涉及像以色列这样的美国重要盟友时,国际社会执行ICC逮捕令的意愿更加薄弱。
大国间的较量与巴以冲突的复杂形势
ICC的逮捕令这事,不光是法律上的事儿,还牵涉到挺多政治层面的东西,它折射出的是国际社会在巴以问题上的复杂立场,以及大国之间的博弈,美国对ICC决定的强烈谴责,体现了其一贯的“双标”立场。
一方面美国标榜自己是国际法的捍卫者,另一方面却对不利于自身及其盟友的国际司法行动进行抵制,美国支持以色列的立场与其在地缘政治中的战略利益密切相关,以色列是美国在中东的一大伙伴,美国靠支持以色列来稳固其在该地区的地位。
以色列政府对ICC决定的强烈反应,既有维护国家利益的考量也有国内政治的因素,内塔尼亚胡政府面临着来自国内右翼势力的压力强硬回应ICC的指控,有助于其巩固自身的政治地位,以色列也试图通过对ICC的谴责,来削弱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并阻止其他国家与ICC合作执行逮捕令。
巴勒斯坦方面对ICC决定的欢迎,则反映了其长期以来在国际社会寻求正义的诉求,巴勒斯坦人一直认为,以色列在被占领土上的行动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他们希望通过国际司法途径来追究以色列的责任。
ICC的逮捕令,对巴勒斯坦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象征性胜利,它表明国际社会开始关注巴勒斯坦人的苦难,并愿意为他们伸张正义,欧洲国家对ICC决定的不同态度,也反映了欧洲内部对巴以问题的立场分歧。
一些国家,例如法国和比利时,对ICC的决定表示支持,这与它们一直以来强调国际法的重要性,以及对巴勒斯坦人权状况的关注有关,而另一些国家,例如英国和德国,则对ICC的决定持谨慎态度,这可能与它们与以色列的传统关系,以及对中东地区稳定局势的担忧有关。
ICC的逮捕令本身并不具备直接的强制执行力,但在国际舆论层面,它无疑对以色列施加了巨大的压力。
国际刑事法院对巴以两位领导抛出了逮捕令,这事挺有争议的,它凸显了国际正义的追求与现实政治之间的张力,一方面国际社会渴望维护国际法,追究战争罪行,并实现巴以冲突的公正、持久和平。
另一方面复杂的国际政治现实,以及各国之间的利益博弈,又使得实现这一目标变得异常困难,巴以之间的矛盾很复杂,牵扯到土地、信仰和民族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全球各国都得齐心协力,帮助巴以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和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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