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一则实名举报引发广泛关注。曾为基层法官的洪文恕公开揭露,武汉市中级人民F院法官陶歆在审理一起撤销之诉案的重审终审时,涉嫌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作出错误民事判决,将刘礼胜团伙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判定为合法且正当,严重损害司法公正。
洪文恕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陶歆的行为疑点重重。据洪文恕了解,武汉市F院法官陶歆慑于刘礼胜团伙的威胁,主动迎合叶伟平违法干预,违反法定正当程序和审判规范,进行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的审判,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判决,撤销该案一审重审判决,驳回洪文恕全部诉讼请求。洪文恕在查阅撤销之诉案双方诉辩书状、双方举证,特别是以陶歆主审的撤销之诉案中调查、开庭笔录和录像、双方举证和判决文书之后,发现许多陶歆故意作出错误裁判的证据。
第一,洪文恕表示,在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一次调查中,陶歆听到刘礼胜说叶伟平都要洪文恕给钱他们,就说她找叶伟平了解请示(请调同步录音录像),表明陶歆违背独立、公正审判原则,慑于刘礼胜团伙的威胁,主动迎合已升迁为武汉市中院Z治部主任叶伟平的违法干预,致使重审终审蒙上阴影,偏离了公正的轨道。
第二,洪文恕指出,依照审判的规定,在民事案件在开庭结束后半个月内作出判决。然而,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最后一次开庭是在2018年12月,确定判决的时间是在2019年6月,延迟了约6个月时间才作出判决,对此洪文恕表示质疑。
第三,洪文恕强调,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官应当全面、客观的审核和判断证据,根据证据规则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大小采集证据和否定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然而,陶歆明知洪文恕提供的大量确切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刘礼胜实施胁迫的基本事实,但其均视而不见,应当据实认定而不认定,并仅以简单、武断的一句“不能达到证明目的”为由不予采信,没有阐明任何理由,违反了最高人民F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和人民F院文书制作的规定,构成违规和违法。
第四,洪文恕称陶歆偏听刘礼胜团伙一方之言,采信其伪造和贿买的证据,主观臆断、歪曲和虚构事实,错误认定撤销之诉案基本事实为刘礼胜团伙是向洪文恕主张正当权利,未对洪文恕进行胁迫,洪文恕是自愿与刘礼胜团伙签订《协议书》、出具欠条并交付巨额钱财。
(刘礼胜、任力群等人伪造的各类证据)洪文恕称陶歆在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判决中引用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胁迫的法律规定,阐述胁迫构成要件的法理,表明其熟悉法律规定,本应根据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终审判决,然而其故意错误适用法律,大段抄袭发回重审的一审原审判决的内容,认定违反事实和法律、常理和不符逻辑、日常经验、社会认知的异常结论,不但忽视刘礼胜团伙敲诈勒索犯罪事实,还从胁迫构成要件的各个方面,全面否认刘礼胜团伙对洪文恕长期实施的各种的威胁、要挟、恐吓等胁迫(详见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判决文书第36页至38页),将刘礼胜团伙长期实施的敲诈勒索胁迫行为,确认为合法且正当的行为。
(刘礼胜、任力群等人伪造的所谓其股东损失证据)
对此,洪文恕表示,根据撤销之诉案重审终审双方举证材料、调查开庭笔录和裁判文书可知:
首先,陶歆明知刘礼胜未能提交工资、车费、烟酒费共计174900元的任何凭证,任力群提交了明显伪造的工资、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烟酒费198300元的费用收据,即刘礼胜团伙向洪文恕强索的股东损失巨额费用缺乏证据并以伪造的证据作为依据,陶歆却予以采信,在重审终审判决中竭力掩盖刘礼胜团伙非法占有之目的,表述为向洪文恕“主张款项”,即主张正当的权利。
其次,陶歆将刘礼胜团伙为向洪文恕非法强索巨额钱财,迫使其屈服,对其长期实施各种穷凶极恶的威胁、要挟、恐吓等胁迫均予以忽视;并将其以投诉、检举、信F称之为“投诉、信F只是反映情况”;将其恶害相告的胁迫行为歪曲为“言语过激”;将对洪文恕施暴殴打的胁迫行为歪曲为“偶有肢体冲突”;将其蹿到江夏区F院佯装跳楼、拉扯横幅、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等非法聚众寻衅滋事的非法重大胁迫行为,竟然以发生在大庭广众和国家机关公开场合(而这种情节更加表明其行为非法)为由予以否认;将其严重损害洪文恕名誉的胁迫行为仅认定为行为本身,“名誉侵权...不能直接等同于胁迫”。
最后,陶歆明知大量确切证据证明的--洪文恕曾多次拒绝付款、抵抗刘礼胜团伙胁迫长达九个月、提前退休逃避其胁迫,最后因为刘礼胜团伙长期胁迫,内忧外患,压力巨大,惶恐不安,才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作出了“接受和解”、“协商付款”、签订协议、支付款项、出具欠条等系列表示---的基本事实,却以上述非常荒谬又相互矛盾的谬论,蛮横无理认定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说明洪文恕当时的举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表示”,洪文恕只是受到了 “一定的压力”等,这完全不符事实,并相互矛盾。
洪文恕认为,无论叶伟平的违法干预是否查实,陶歆故意枉法裁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一错误判决引发了一系列错误的裁判和执行,给他本人带来了人身伤害和巨大经济损失,还牵连家人。法律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如今却沦为犯罪分子实施敲诈勒索的工具,若不及时纠正,将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最后,洪文恕恳请民众和司法部门对此予以关注,依法纠正这一错误判决,让司法公正得以彰显。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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