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的正义感,与现实个别官员的“邪恶行”!

周大开有闻 2025-03-24 19:06:58

皇上的正义感,与现实个别官员的“邪恶行”!

周大开

这不是虚幻杜撰写小说,这是有名有姓有真事!

先来说说雍正皇上的正义感。

话说清朝时有个云贵总督,名叫尹继善。

这尹继善大人,按照封建社会的说法,他原本出自“偏门”,系其父亲尹泰(时任国子监祭酒,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部长)当年酒后与家中丫环徐氏所生。

故此,尹之母亲徐氏在尹家的地位一直卑微,哪怕徐氏当年怀有身孕,其生活仍然没有得到改善,相反还遭受正妻的百般刁难,依旧做着下人的活计,就餐时站立丈夫和正妻身后,被当作丫环使唤。

母亲徐氏在府中过着低人一等的生活,这始终是儿子尹继善心中的一块心病,他多次试图为母亲争取尊严,可在那个“父权”、“夫权”不可撼动的封建社会,他的无数次努力都屡遭挫败。

直到他调任云贵总督前,他向雍正帝倾诉了母亲的遭遇,皇上是既惊且怒,当即决定为他打抱不平——册封他母亲徐氏为一品诰命夫人(相当于现在的“终身成就奖”或“国家荣誉勋章”等荣誉)。

第二天,雍正皇帝即为自己的宠臣尹继善撑腰——太监来到尹泰家宣旨,大声喊道:“封尹继善母亲徐氏为一品诰命夫人”,同时宣布尹氏全家给徐氏行礼!

毕竟是皇命不可违抗,尹泰和夫人哪怕有一百个不愿意,也不得不跪下!

自此以后,徐氏在尹家无人敢低看了!

您看看,这位雍正,贵为皇上,连老百姓家庭中家人相欺这等“小事”,他也要站出来为弱势者发强声,替老百姓抱不平!

类似此跪(下)

由此,联想到我们的身边,我们某些个“吃皇粮”的官儿,是不是也应该像雍正皇上那样,路见不平一声吼,伸张正义为百姓?

可现实中,我们有时往往并非如愿,总有那么一件半件闹心的事!

比如2023年6月,笔者就曾遇见并亲查一案,至今仍觉得那儿的个别官员没有雍正皇上那样有正义感——

那是湖北安陆市某镇,毁田养鱼大户甲,以军妈妈乙用水泵抽其承包水塘养鸡为由(该水塘系当地历史自生水塘,周围村民常常抽用该水塘之水用于灌溉,并且该水塘距离甲实际养鱼处一公里左右),甲夫妻偷拆乙水泵,并将其装到车上准备拉走。

乙发现后上前阻止,甲夫妻不但不予归还,反而还联手殴打乙。最后,甲还将乙被打落在地上的手机,连同已装上车的乙之水泵,一起强行抢(运)走。

后来双方“二打一”(甲夫妻,乙一人)又在几个不同的地点“互殴”,导致乙之脚背侧骨折,经法医鉴定(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构成轻伤,按法律规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可奇怪的是,当地公安机关却出具公函,要求鉴定单位将乙之脚背侧伤予以剔除(理由是该处骨折系乙与甲互殴时自己摔倒所致),进行重新鉴定,遭到鉴定单位的坚决拒绝!

傻子都知道如此操作的窍门在于:剔除骨折部分的鉴定,乙最多是软组织挫伤,如此一来,最多只给予甲行政处罚了事(即拘留几天)!

笔者追查此事时,当地派出所拿出甲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振振有词地说:“甲有承包水塘养鱼协议,乙擅自抽用甲水塘的水,乙有错在先,是引起纠纷的责任方”!

可经笔者最后查实,甲并没有承包那口水塘(有村委会书记、主任录音为证),也就是说派出所出具的那份水塘承包合同书是假的,也进而证明了甲当初拆拿乙之水泵是标标准准的偷盗行为,乙发现后阻止,甲又变成了抢劫行为!

就是这么一件非常明了的案件,笔者追踪到当地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那里,当地也召开了一个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可时至今日,偷抢人家水泵、手机的甲仍然皮毛未损,未遭受任何处罚;乙被偷抢去的水泵据说还放在村里,而手机却不知所踪!

您看看,这是什么事呢?

(欲知该案详情,请点看2023年7月4日天涯新观察《军妈妈被打反被处罚,部队过问,安陆打人夫妻或许摊上大事了》和2023年8月27日天涯新观察《安陆军妈妈被打反被处罚》追踪报道:派出所办案涉嫌“十疑”)

与前述之事相比,您有何感想?

例不单举。

笔者手里还有一案,这官儿的不作为、乱作为,真的是令我等哭笑不得!

这说的是甲、乙两胞兄争土地(暂不点省、县名),在基础信息填报表上,在土地东南西北四至栏目处,都是甲一个人的签名,也就是说这块土地的四邻都是甲自己!

可笔者在组织当地村民(包括甲的另一位胞兄)对这块土地的实查中发现,这块土地的东南西北四邻,无一邻与甲有半毛钱关系,也就是说甲之签名及其基础信息登记表是彻头彻尾的假货!

更假得没法再假的是,在这份假登记表上的时任村支书签名,经笔者找到早已退休的原村支书本人反复确认,百分之百不是她本人所签,她也不知道此事!

可是,就是这份假上添假的材料,却盖了村里公章送到镇里,镇里盖了公章送到县里,县里竟然盖上带有国徽的县人民政府公章,给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乙不服,打官司,一审输了,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材料呈报程序合法(指一级一级地合法呈报);县政府颁发的证本合法,所以这块土地就是甲的!

二审前,笔者当面找到二审法院院长,当面详解甲那份基础信息登记表之假上添假,意欲引起法院重视,自行纠错。

可院长却说:“那是枝节问题,不影响根本。还是按程序走”!

结果,二审乙照样输,理由跟一审大同小异。

到省里申请再审,还是维持原判!

现在,该案已申请到检察院,进入监督程序!

您看看,连傻子都看出有问题,这三级法院就是不纠!

当然了,这也许是笔者运气特差,刚好碰见了上述两件“怪案”!

君不见朗朗乾坤,哪有你说的这么邪门?哪来的官儿不作为、乱作为?

呜呼,但愿如此吧,但愿笔者前述两案是个案,根本不具有广泛性!

但是笔者想说的是,封建社会的雍正皇上尚能主持公道,正邪分明,而我们现如今受过高等教育的个别官员,他们在工作中有时真的来个“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甚至还来个睁眼说瞎话,聋耳听歪理,做事乱胡来,听任错延续!这到底是为什么?

但愿我们现实中的有些官员能看到这篇“反文”,并从中悟出到什么,仿学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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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开有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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