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律师:合村并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问题研究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11-25 14:29:11

如今,农村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合村并居”是个比较热的趋势,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那合村并居到底是这么一回事?和以往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又有哪些相似之处或区别?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依托法律条文规定及举证分配,梳理整合了合村并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问题研究,供大家参考。

一、合村并居拆迁与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区别

1.首先,二者存在的意义不同

集体土地征收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为了建设某个具体的用地项目而进行的土地征收和地上房屋的拆除,比如需要修路、架桥建设学校、医院、公园、实施棚户区改造等等目的而使用集体土地,从而进行征收拆迁,拆迁之后在这片土地上必定有一个建设项目的存在;

而合村并居是基于集约节约土地的目的,对原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而进行的房屋拆除,原土地就是为了复垦,并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存在。

2.其次,有无国家强制力

集体土地征收具有强烈的国家强制力保证征收行为的完成;合村并居没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定,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

3.另外,土地所有权是否变更存在不同。

集体土地征收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变更为国家所有,所有权发生变更;合村并居前后都是集体土地,土地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更。

4.最后,二者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不同。

集体土地征收是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的国家征收行为,而且相关配套的政策、文件、地方规定比较成熟。反观合村并居,并没有这些规定。这就有可能造成没有规定那就按行政机关的意志来。

二、合村并居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补偿不合理在合村并居过程中,补偿标准通常较低,每平方米补偿大约在500-1000元。这个补偿标准对于许多以耕种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来说,难以承担重新购买安置房的费用。此外,一些合村并居项目中,安置房的位置、建设时间以及补差价的具体方式没有明确约定,导致村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2.安置房没保障拆迁协议是合村并居中村民安置保障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执行中,安置房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往往无法保证,有的项目甚至拖延多年未能完成。此外,安置房的价格和质量问题也是被拆迁人普遍关注的问题。

3.逼迁方式在合村并居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采取各种手段迫使村民搬迁,包括断水断电、阻塞道路等。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4.违法强拆面对村民的抵制,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可能采取违法手段进行强拆,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权益,也严重破坏了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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