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套取集体资金225万余元,农村基层的这些问题应该严查了!

三农大话谈 2024-07-03 11:40:41

近期,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涉及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套取集体资金的典型案例。该案件发生在晋城市高平市米山镇,原副镇长郑建忠在担任米山镇吴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伙同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长达13年(2008年至2021年)套取集体资金,金额高达225万余元。

这件事在网络引发非常大的反响,尤其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农村基层的违规违纪问题屡见不鲜,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已经危及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尤其是基层干部弄虚作假、违规滥用职权、违规冒领补贴等三大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基层干部弄虚作假问题

基层干部弄虚作假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这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工程项目、资金分配、政策执行等方面伪造数据、虚报业绩,以谋取私利或掩盖问题。例如,晋城市高平市米山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郑建忠,在2008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虚列工程项目、虚报工程款等手段,套取道路工程、河道修建、农村改厕等集体资金225万余元,并占为己有。这一事件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严重流失,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进行,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基层干部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农村基层治理的公信力,还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还可能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停滞不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让农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此外,还应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基层干部违规滥用职权问题

基层干部违规滥用职权问题在农村地区也屡见不鲜。这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规审批、截留、挪用集体资金或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干预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等。例如,山西省芮城县住建系统多名干部在危房改造审批过程中,向贫困群众收取“好处费”,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

基层干部违规滥用职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农村社会的公平正义。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国家财政资金和强农惠农政策无法有效落地,还加剧了农村社会的矛盾和不稳定。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同时,建立健全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防止权力滥用。此外,还应加大对违规滥用职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基层干部违规冒领补贴问题

基层干部违规冒领补贴问题在农村地区同样普遍存在。这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自己或亲友申请、领取各类补贴资金。例如,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村干部范永祥和赵国霞,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亲友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重违反了政策规定。

基层干部违规冒领补贴的行为,不仅侵占了国家财政资金,还破坏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公和不满情绪。需要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健全的补贴申请和审批机制,严格审查申请资格和条件,防止违规冒领现象的发生。此外,还应加大对违规冒领补贴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农村基层干部在农村改革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作风和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违规滥用职权和违规冒领补贴等三大问题。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加大惩处力度等措施,切实解决这些问题,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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