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可以避免的悲剧,却在眼皮子底下发生了,明明可以阻止歹人作恶,却毫无作为,这样的公职人员应该严惩,法律是保护大众的最后防线,执法部门更应该以身作则,然而有些人就是糊弄和稀泥,最终酿成大祸。
6月21号讯,山东烟台“男子强奸未遂又杀人案”引发热议,本来男子强奸殴打中介女子,检方却说证据不足,对社会没危害性,对其监视居住,男子期间多次外出无人管,他丧心病狂杀害了自己堂妹,当地检方称,对失职问题将成立调查组,但凡检方认真履职,就不会发生这等悲剧。
陈某一开始就心怀不轨,他先是在2023年8月19号联系房产中介郭女士看房,对方在带领他进入房内后,陈某抄起一根木棒从背后袭击了郭女士,对方下手狠毒,照着郭女士头部身体猛打,郭女士大呼救命。
陈某想要侵犯郭女士,最终未能得逞,之后郭女士报警,陈某被警方以强奸未遂移送检方,然而检方提审的时候,陈某当时直接翻供,说他只是想打人,没有强奸意图,检方于是认定陈某强奸证据不足,还说他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批捕,郭女士得了重度抑郁症。
之后陈某被监视居住,然而这似乎只是走个形式,陈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多次外出,却没有任何人阻拦,在元宵节当天,陈某又和自己19岁的堂妹发生矛盾,直接将对方残忍杀害,对于陈某为何杀害亲属,动机暂时不清楚。
陈某被逮捕后,他还申请了精神鉴定,想要以此脱罪,但是警方找专业机构对陈某的鉴定结果显示,他没有精神病,有刑事责任能力,第一次犯案就应该将其严惩,然而一些人却失职放纵,导致陈某又祸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当地检方称,已经将两案并案处理,针对办理陈某强奸未遂一案的涉事人员的责任问题,他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更令人气愤的是,受害者堂妹的父亲的车里还被放了追踪器,不知道是什么人所为,想要干什么。
从曝光的视频证据显示,陈某当时殴打郭女士时,录下了对方的暴行,即便是单纯的殴打,也不该将其放出来,一句简单的证据不足就完了?还没有社会危害性,这下有了,还让无辜的人遭了祸端,身为公职人员,怎么能对工作如此儿戏。
既然做出了监视居住的决定,就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否则这个措施不就是摆设吗?陈某这种人固然死不足惜,但是本不该有的悲剧却发生了,某些责任人难辞其咎,针对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