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桃山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周平玩转趣事 2025-01-18 17:50:38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桃山区实际情况,现将本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公告如下:   一、允许燃放区域   在本辖区内设置了以下11个指定燃放点,周边设置有明显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1.夏日路七台河煤矿塌陷博物馆广场,可容纳10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   2.东进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处矿工广场,可容纳44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4400平方米;   3.林苑之星小区内祥和社区广场,可容纳34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   4.万宝音乐创意部落广场,可容纳4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   5.青园广场,可容纳15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   6.文华路东方名苑广场,可容纳2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0.5万平方米;   7.万宝小区一广场(安康社区广场),可容纳3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8.桃山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文苑社区广场),可容纳3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9.东方花园广场,可容纳1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   10.万宝公园门口,可容纳1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11.人才公园停车场,可容纳4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   各指定燃放点的开放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   二、禁止燃放区域   1.居民住宅密集区。花园路以东、沿河街以南、奋斗路以西、东进街以北的区域;奋斗路以东、人才街以南、文华路以西、学府街以北的区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其余区域在以上11个允许燃放区域燃放)   2.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军事机关、重要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群体集体活动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炸药库、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重点保护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在本公告明确的指定燃放点及特定区域外,所有居民住宅区内部(包括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楼道、阳台等)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在允许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购买、燃放“三无”产品。   2.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正确的方法和顺序进行燃放。   3.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陪同,并在成年人的监护下进行。   4.燃放时应保持与建筑物、人群、车辆等的安全距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5.燃放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本通告的实施,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请及时向属地街道社区或辖区公安派出所举报。   特此通告。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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