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退路?

见史简谈天下事 2024-06-23 16:38:44

香港卫视的信息,6月21号,菲律宾海军执行秘书卢卡斯·贝尔萨明,表示仁爱礁的冲突,可能是误会或者意外,另有菲律宾官员表示,针对相关讨论,并未考虑援引美菲共同防御条约。

突然就想起了6月19号,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所强调的美国根据共同防御条约对菲律宾做出的坚定承诺。

具体有多坚定,这个咱不清楚,但是我挺好奇,这个自1976年,就已经被美国背刺,就其有效性所展现出的惊人弹性的条约,其存在意义,到底是什么?

1976年,美国副助理国务卿罗宾逊访问菲律宾,当时的菲律宾就曾要求美国,就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发出明确的责任声明,当时的菲律宾总统是老马科斯,他想要一个保证,想要看看当悬挂菲律宾国旗的船只,偷摸进入南海礼乐滩的时候,美国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说白了就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消除美国那模棱两可的防卫承诺。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老马科斯甚至不惜以美菲军事基地的谈判结果为筹码,然后给美国施压。

但美国国务院以及国防部,一致认定,美国应在美菲共同防御条约适用礼乐滩问题上,持审慎立场。

这个答案菲律宾方面肯定不愿意呀。

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76年10月,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布兰特·思考克罗夫特一共提出了三套方案,第一套,明确肯定适用礼乐滩,第二套,明确否定适用礼乐滩。

以及第三套,重申对菲律宾的全部承诺,但对菲律宾在该地区受到的所有攻击是否做出反应,不予答复,说白了就是和稀泥。

三套方案,三个不同的结果。

当时的老马科斯想要的,肯定是第一套方案的结果,毕竟这么一来,也就相当于和美国绑定到了一起,让美国去分担所可能出现的风险,但这个结果对美国来说,就不太合适了。

可如果选用第二套方案的话,也就是明确否定,那么美国当时跟菲律宾在军事基地相关问题上的谈判,可能就会增加不小的变数。

所以当时的美国总统福特,最终还是选择采用了第三套方案,选择在美菲共同防御条约上,跟菲律宾和稀泥。

也就是美国愿意考虑将礼乐滩纳入美菲共同防御条约,但条件是其与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条款第一条相结合,也就是和平解决争端和克制使用武力。

所以也就有了这么一个画面,当时的美国总统福特,承诺美菲共同防御条约适用于在中国南海活动的菲律宾飞机以及舰船等。

但得知这个结果的菲律宾并不开心,因为还有一个前提,前提条件是符合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第一条。

也就是缔约国保证依照联合国宪章中的规定,用和平方法解决它们可能被牵涉在内的任何国际纠纷,并且保证他们在国际关系上不采取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方式的威胁手段或使用武力。

那么也就相当于,如果菲律宾受到攻击,但是美国方面,却认定菲律宾并未依照联合国宪章中的相关规定,用和平办法去解决他们所可能被牵涉在内的任何国际纠纷。

那么美国就有权拒不履行共同防御义务。

当时的菲律宾外长罗慕洛,甚至还曾根据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第五条进行回应,也就是对缔约国任何一方的武装进攻应包括对缔约国任何一方的本土、或对它在太平洋的军队、公共船只、飞机的武装进攻。所以认为美国应发表官方声明。

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的解释是这样的。

如果菲律宾将美国拉入中国南海,那么美国将不得不使政策方案复杂化,而且其中的免责条款将导致更为棘手的难题,最后还专门强调,美国澄清条约的解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美国的顾虑,是菲律宾在中国南海的行动将导致美国卷入军事对抗,因此美国对无关地区的声明必须符合条件,这几乎不会令菲律宾政府满意。

说白了其实就是美国可以按照菲律宾的意愿,去解释这个共同防御条约,给菲律宾提供影响力,但前提在于菲律宾不会真的因为这个条约,而将美国卷入冲突和战争。

综合我开头说的菲律宾官员和美国的相关态度,或许这才是美国眼中的所谓美菲共同防御条款,共同防御的概念确实是有的,但就跟那种所谓的精神支持概念差不多,只要不涉及美国自身利益,那么美国就可以通过一系列早就设好的文字陷阱去逃避义务。

那么也就只剩下了菲律宾,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美国那所谓的防务承诺,最后如镜花水月一般,一切成空。

我是大木,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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