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称赞的上海女法官,到底做对了什么?

分时社会说 2024-09-14 14:59:17
今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发生了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周某闯红灯与骑手林某相撞,林某连人带车倒向对向的机动车道内,被正常驾驶的越野车碾压,不幸去世。近日,法院做出裁决,周某闯红灯承担主要责任,林某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越野车司机正常驾驶,没有责任。 判决一出,人们纷纷夸奖本案法官——薛依斯,称她打破了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思维定式,树立司法新标杆。她在判决书中坚持守法的一方遇到违法的一方,即使是违法的一方遭遇损失,守法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网友们表示判得很好。 不过我好奇的是,谁弱谁有理是否真的存在于我国的司法判决中呢?如果它真的存在,存在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谁弱谁有理”现象在司法中的存在首先,必须承认,“谁弱谁有理”的现象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虽然它并不是法律原则,但在一些具体案件中,特别是涉及弱势群体时,这种倾向可能会显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多次会议和报告中明确表示,要杜绝“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的现象。例如,在2020年5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法院必须坚决反对“和稀泥”做法,尤其是在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中,防止出现“谁受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 2023年8月,最高法院再次发布典型案例,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法院应当居中裁判,不偏不倚,防止以“受伤”为理由给予一方过度照顾的判决。这些声明表明,尽管司法系统在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但“谁弱谁有理”的现象并非完全消失。这一现象的存在引发了更广泛的思考:为什么会在司法判决中出现这种倾向? 为什么会出现“谁弱谁有理”?社会同情心的影响在许多案件中,弱势一方通常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或社会困境,法官在裁量时可能会出于人道主义或社会同情心,做出对弱势群体有利的判决。特别是在涉及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中,法官更有可能倾向于同情弱者,给予他们更多的赔偿或责任减轻。这种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虽然出发点良好,但也可能导致事实和法律适用上的偏差。 社会稳定的考虑司法系统在处理某些案件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到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一些舆论高度关注或敏感的案件中。为了避免社会矛盾激化,法官有时可能会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减少社会不满和矛盾。这样的裁判可能更多的是基于社会和谐的考虑,而非严格的法律适用。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期内能够平息争议,但从长远来看,可能损害法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舆论与公众压力的影响在一些受公众高度关注的案件中,媒体和舆论的声音可能对案件产生较大影响。公众往往对弱者怀有更多同情,社会舆论可能会对司法裁判施加压力,使法官在判决时受到道德考量的影响,而非完全依照法律事实作出判断。这种舆论压力会在无形中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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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15 08:39

    非常敬佩这位法官,这样的判决很公正,也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交通规则是用鲜血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所制定的,不遵守规则有可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案例的例子不就如此吗?不和稀泥公正的判决会杜绝一些存有侥幸心理的违规行为,间接的起到了维护人身安全、财产的作用,意义重大!

分时社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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