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德育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月10日,一名学生在11点10分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晚自习10点20分结束,10点45分熄灯,熄灯后到11点40分以前,上厕所要提前告知管理老师,否则就是违纪。工作人员还说,之所以有这个校规,是因为熄灯后上厕所会影响其他学生睡觉。
这条新闻一出,网友们直呼迷惑不解,有的网友认为,人有三急,什么时候上厕所不是学生能够控制的,不是说学校规定10点45到11点40上厕所违纪,人就不会这个时间上厕所了;有的网友则认为,上厕所告知管理老师恐怕有点难,毕竟有的时候上厕所很着急,顾不上这么多事情。
我认为这个事情很荒诞,但是仔细想想,很恐怖。荒诞是在于,熄灯后上厕所影响其他学生休息,这个确实不假,但是影响学生休息就要被记严重警告处分,这两者不符合比例原则,属于是杀鸡用牛刀,大炮打蚊子,太过了;而令人感到恐怖的是,这样荒诞的校纪校规,不仅被制定出来了,而且还实施了,受处分的学生自己还掏钱印了1000检讨,在学校里发。
荒诞又恐怖的校纪校规背后,有一个事情值得引起重视,这样的校纪校规是怎么制定出来的,这里面有些问题值得思考:1,制定校纪校规的权力来源是哪里?是教育部,教育局的授权吗?还是学生家长把自己的管教权让渡给学校?;2,制定出来的校纪校规收到监督了吗?如果权力是来源于行政部门,那么校纪校规被上级检查过吗?校纪校规是否符合上位法,上厕所算严重警告处分,这样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是否存在抵触?;如果权力的来源是家长,那么制定出来的校纪校规,经过家长的同意了吗?
校规?笑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