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1100万元项目遭财政监督!

乔益民 2025-03-13 07:29:42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一个1100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同一家公司连中2个采购包,先后遭到投诉,其中一个采购包,还遭财政监督推翻!

昨天,《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监管信息栏发布一则《行政处理结果公告》,揭开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的这起政府采购案。

2024年7月11日,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1100万元,共6个采购包。

10月30日,该项目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四川皖仁科技有限公司以269万元、156万元分别中标合同包2和合同包3。

据主要标的信息显示,皖仁公司此次提供的分别是1台心脏超声专用机和1台全身超声专用机,品牌均为“飞利浦”。

而正是该公司提供的这两款“飞利浦”产品,为日后的投诉和财政监督埋下了伏笔。

11月22日,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与皖仁公司签署了第二采购包的政府采购合同,并于4天后发布了合同公告。

事实上,就在合同公告发布后不久,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廷腾贸易有限公司随即对此发起投诉称,中标人涉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技术参数要求4.1中标人响应情况应判负偏离。

2024年12月30日,四川省财政厅认为,该投诉事项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了投诉。

紧接着,第三合同包的竞标人——成都乾谊贸易有限公司也发起投诉称,皖仁公司所投飞利浦Affiniti 70W产品虚假响应招标参数序号31。

2025年1月10日,四川省财政厅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皖仁公司的中标资格。

而两个月后,皖仁公司中标的第二合同包也将作废!

2025年3月7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行政处理结果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包2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特别说明】文章资料、截图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以下是网址链接: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fullSearching?searchKey=N51000120240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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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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