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

星配件 2024-09-04 10:00:42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与江苏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了《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科技创新券这一普惠性财政补贴凭证,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创新券的支持对象,主要包括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如在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在孵创新创业企业等。支持范围为企业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密切相关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不包括法定认证、执法检查等非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

  为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管理办法鼓励设区市、县(市、区)安排专门资金与省创新券联动支持本辖区内企业,形成省地联动的科技服务体系。同时,支持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建立科技创新券通用机制,促进区域内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共享。在支持标准上,原则上联动地区与省创新券按照不低于1:1比例联动(苏北五市按不低于3:7比例联动),省创新券对单个企业一年内的支持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苏北五市14万元),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25%(苏北五市35%)。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省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注册、预约服务、申请兑付。企业使用省创新券购买服务后,需在线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拨付兑付资金。管理办法还提出探索省创新券服务承诺制,遴选一批条件好、体系全、流程规范的高校院所服务单位开展试点,以简化兑付流程。

  此外,管理办法鼓励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检验检测机构等积极向江苏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成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经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方可确定。同时,管理办法对服务单位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服务单位能够按照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素材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0 阅读:0

星配件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