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原《合同法》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条款被正式删除。这意味着,法院不再仅因合同“目的非法”而直接否定合同效力,而是转向更客观、具体的法律规则进行判断。这一变化对企业和个人交易行为将产生深远影响。
新旧对比:从“主观目的”到“客观违法”旧规则(《合同法》第52条):若合同表面合法但实际目的是非法的(如签订虚假买卖合同逃避债务),法院可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新规则(《民法典》第146条+第153条):
虚假意思表示直接无效:若双方通谋签订“假合同”(如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该虚假行为无效;隐藏行为按实质判断:被掩盖的真实行为(如阴合同)是否有效,需看其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举例:
张三为逃避债务,与李四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表面合法),实际是为转移财产(非法目的)。旧法:直接认定合同无效;新法:虚假买卖合同无效,但需进一步审查隐藏行为(转移财产)是否违法。若转移财产行为本身违反《民法典》第154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则隐藏行为也无效。为何删除“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最高法释疑主观目的难以证明:“非法目的”是当事人的内心意图,举证困难,易引发争议;规则冗余:此类行为大多已涵盖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违背公序良俗”等条款中;保护交易安全:避免因“目的推定”随意否定合同效力,损害善意相对人权益。实务影响:合同效力的判断更清晰1. 虚假合同直接无效,但隐藏行为可能有效例:A公司与B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虚假),实际是借款合同(隐藏)。
若借款行为本身合法(如利率未超限),则隐藏的借款合同有效;若借款行为违法(如高利贷),则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2. 违法行为仍需严惩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如虚构债务转移财产,适用《民法典》第154条无效;违反公序良俗:如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可能因扰乱公共秩序无效。3. 企业交易风险提示
阴阳合同风险升级:表面合同无效,隐藏合同可能因违法而无效,导致“双输”;合规审查更重要:需确保交易实质合法,而非仅追求形式合规。应对建议:企业和个人如何避险?杜绝“假动作”:避免签订阴阳合同、虚构交易等“表面合法”行为;实质重于形式:重点审查交易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金融、税务、行业监管规则);保留证据链:如合同磋商记录、资金真实用途证明,防范被认定为“虚假意思表示”;关注地方司法案例:部分地区对“公序良俗”的认定尺度不一,需结合当地判例预判风险。结语:从“形式审查”到“实质正义”《民法典》删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条款,并非纵容违法行为,而是将合同效力判断回归到客观、可操作的规则中。市场主体既要警惕“合法外衣”的陷阱,更需坚守法律底线,让每一份合同经得起实质审查。记住:法律不保护投机取巧,真实合法的交易才是长久之道!
(本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6条、第153-15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