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河南郑州一小区高层发生火情,消防救援车快速赶到小区后,发现因为以白色私家小轿车刚好停在小区消防通道的中间,导致无法进入该小区。因情况紧急,几名居民连忙将这辆碍事的白色小轿车推翻。
这些居民需要就此承担赔偿责任么?
律师意见:一是根据现有的视频资料,可以确定白色私家车所停放的位置刚好处于小区的消防通道,其附近有明显的标识“消防通道 禁停车辆”。白色私家车的驾驶人员应当予以知晓其所停放的位置属于该小区的禁停区,属于该小区的生命通道。
二是根据我国消防法之规定,白色私家车的停放显然阻碍了消防车执行公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是帮忙推走推翻白色私家车的小区业主,因为小区高层的火情,出于紧急避险的原则和精神,在多一分拖延,就多一分损失的火情下,两两权衡下,选择迅速将白色私家车挪开的行为是正当的,是不应当归责,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也就无所谓什么赔偿责任了。
四是在进行紧急避险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必要的限度,以本次事件为例,推走白色私家车和推翻白色私家车是两个不同的程度和概念,哪个更快,更便于操作,更能满足让消防车迅速进入小区着火高层,扑灭火情的需求是我们需要予以考量的。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根据民法典的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就需要承担的一定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