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吐槽长春一公司自制“消费券”抵工资,吉林法律咨询热线:不合理不合法,可向职能部门投诉

小张闲唠嗑 2025-01-05 23:15:47

近日,吉林长春一家公司的奇葩操作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有员工爆料,自己辛苦工作3个月,满心期待的工资竟变成了一堆限定使用的消费券。这一消息瞬间引发广泛关注,大家都对这种前所未闻的发薪方式感到震惊。

据了解,涉事的是摩天活力城的员工,1月4日晚,他气愤地在网上晒出所谓的“工资”——一沓消费券,并直言:“我挣的是人民币,不是消费券!”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些彩印的消费券面值有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还印有编号,标注着“重庆路·活力城Mall”“大众置业”等字样。原来,这是公司自制的内部流通券,只能在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使用,而且使用规则还颇为复杂,不仅分季节,部分商家还不接受,楼下超市用不了,加油站也加不了油,这让员工们感到极为不便。

这些消费券的使用场景极为受限,只能在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使用,这对于员工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麻烦。日常的生活消费,像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交水电费、还房贷等,这些消费券统统派不上用场。员工们辛苦工作,换来的却是一堆在关键时刻无法使用的“纸券”,生活的便利性大打折扣。有员工无奈地表示:“我拿着这些券,连孩子的学费都交不了,更别说维持日常生活开销了。楼下超市用不了,加油站也加不了油,这算哪门子工资?”

消费券的兑换条件也相当苛刻,不仅不找零,还有使用日期的限制,一旦过期,就如同废纸一般。这意味着员工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精准地计算好消费金额,将这些消费券花出去,否则自己的辛苦钱就白白打了水漂。据了解,有的员工因为一时疏忽,没注意到消费券的有效期,导致部分消费券过期作废,这让本就不满的员工们更加气愤。“本来工资就被拖欠,发了消费券还这么多限制,一不小心就作废,这不是坑人吗?”一位员工愤怒地说道。

面对这一奇葩事件,吉林法律咨询热线给出了明确答复。工作人员表示,用消费券开工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员工有权拒绝这种支付方式。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明确指出工资的支付形式应为货币,而非其他形式。消费券通常只是一种预付款凭证,用于在特定商家或场所兑换商品或服务,它并非法定货币,不具有货币的普遍接受性和流通性,根本无法替代工资的作用。

长春市人社局也建议员工,若遇到此类问题,可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吉林法律咨询热线工作人员还指出,员工可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企业正常发放工资。

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该公司的行为已然触犯了多条法律法规。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也着重强调:“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企业用消费券代替法定货币支付工资,显然违背了这些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劳动者通过货币形式获取报酬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拟定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意见,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家公司擅自决定用消费券抵工资,极有可能违反了该程序要求,属于单方面强行变更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支付形式的约定,使得劳动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这无疑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又一次践踏。

在过往的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曾有企业以购物卡代替工资发放,最终被劳动仲裁部门判定违法,并责令限期以货币形式足额补发工资,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些案例都为此次长春公司事件敲响了警钟,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劳动者的权益必须得到切实保障。

面对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员工们不必忍气吞声,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作为专门监督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长春市为例,南关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电话为85287725(工地方面)、85280427(企业方面),员工们可以拨打这些电话反映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依法展开调查。

此外,劳动仲裁也是一条重要途径。劳动仲裁部门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公正地裁决纠纷。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66号附近,员工们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迫使企业纠正错误,补发应得的货币工资。

在维权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员工们务必保存好能证明劳动关系与工资发放形式的各类证据,如工资条,它清晰记录了工资的构成与发放情况;消费券本身也是关键证据,直接反映了公司违法的支付形式;工作证能证明员工身份与就职单位;劳动合同则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资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这些证据将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帮助员工在与企业的博弈中占据主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在这起事件中,该公司或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缓解资金压力,盘活商场人气,但这种做法无疑是将经营困难转嫁到员工身上,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切身利益。企业经营面临困境时,应积极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如与员工坦诚沟通,协商延期支付工资、申请政府扶持资金、优化经营策略等,而不是剑走偏锋,想出这种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招数。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才能稳定团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希望涉事公司能尽快认识到错误,补发员工的工资,重塑企业形象。同时,也给其他企业敲响警钟,任何漠视法律、侵害员工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

这起长春公司用消费券抵工资的事件,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它不仅给员工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法律的威严不容践踏,劳动者的权益必须捍卫。希望涉事员工们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企业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同时,也警示其他企业,经营之路千万条,合法合规第一条,切莫妄图钻法律空子,损害员工利益。相信在法律的保障下,职场环境会越来越公平公正,劳动者的付出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后续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共同守护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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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05 23:33

    这违法了啊,咋了要取代人民币,自己发型钱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