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志怪故事两则(出自《夷坚志》)

志怪细细谈 2024-11-25 17:22:41

绍兴九年,通州海门县主簿暂代县尉事之职。一日,他奉命入海巡警,却遭遇了飓风,这场惊心动魄的经历使他受到极大的惊吓,从而患上了心疾。回到家中,他神情忧虑地对妻子说:“汝年少,又子弱,吾将逝,汝当奈何?”他妻子对这突如其来的不祥之语万分惊讶。

主簿接着说道:“有妇人立我傍,求绯背子,宜即与。”妻子听闻,赶忙裁剪红纸制作并焚烧。然而,次日主簿又言:“渠甚感激,但云缺一裾耳。”妻子便前往昨日焚纸之处仔细检视,竟真的在灰中发现尚未完全化去的纸物,于是又赶忙为其缝制一件新衣。

在之后的日子里,主簿时常说有人从烟囱里上上下下,但卧室与厨房距离较远,他是看不到烟囱的。如此这般持续了一月有余。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竟能预先将自己的死日告知妻子。最终,在那既定之日,他奄忽而陨。

由于其官舍寓于尼寺之中,妻子内心充满了恐惧,无奈之下,央求两位尼姑陪伴住宿。才刚刚经过灵帏前,其中一尼竟突然登上几坐,作出亡者之语,并命令邀请县令孙愬前来。孙愬到来之后,与这“亡者”问答甚为详尽。“亡者”还数次指出小吏某人的过错,乞求对其施以杖刑。孙愬依其所戒,同时以理相谕,说道:“君诚不幸,死亦命也。眷眷如是,何得超脱?”随后,为了安抚“亡魂”,孙愬特意邀请僧惠瑜为其讲解佛法。经过整整一日,尼姑方才苏醒过来。

待到丧事结束,灵柩归返之时,这“亡魂”又对着众人附语,叮嘱其妻子“欲嫁则嫁,切不可作羞污门户事,如若不然,吾不恕汝”。众人对此议论纷纷,有人甚至怀疑小吏与主簿妻有染。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古代社会中,人们对于这种超自然现象往往充满了敬畏与疑惑。在科学尚未发达的时代,此类事件常常被赋予神秘的色彩,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从文化层面分析,这种对亡者“显灵”的描述,反映出当时社会对于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等观念的深信不疑。而从社会角度出发,这一事件或许也反映了当时官场的复杂与人心的叵测,小吏的过错究竟是否存在,亦或是主簿患病后的幻觉,都给人们留下了无尽的遐想空间。

宋代通州海门县,有一位负责监盐场的刘某。刘某家中喜得一男,这本应是天大的喜事,然而,此男婴每至夜间便会惊啼不止。父母匆忙查看,发现儿头上有泥捻成的馒头两枚,赶忙挥手将其拂去,说来也怪,孩子随即痊愈。过了些时日,同样的情况再度发生。

自此以后,这泥馒头常被置于孩子的左侧,哪怕是孩子与乳妪独处时,那怪异之事仍会降临。刘某心知这是邪祟所为,于是斥责道:“汝能为怪,胡不施吾夫妇间,但困婴孩何也?”为了验证此事,就在这一夜,刘某特意出去宿于外舍。

待到次日清晨起身,只见枕席以及蹋床上竟然排列着三十余个泥馒头,大小各异。不仅如此,家中的衣服器皿之类也常常无故丢失,四处探访却毫无踪迹,这让家中的婢妾们苦不堪言。

有一日,守门者对老仆说道:“两尼童入宅甚久,可以遣出。”老仆入内禀报,却发现根本没有尼童。不多时,门者竟又看见她们走出,随即跟随追逐,只见她们在墙角的小庙处消失不见。刘某备好香酒前往那小庙处祈祷道:“自居官以来,于事神之礼无所旷,何乃造妖如此?今与神约,能悉改前事,当召僧诵经,办水陆供,以资冥福。不然,投偶像于海中,焚祠伐树,二者唯所择。”言罢,恭敬地拜了两拜而后退去。刚回到家中,此前前后累计丢失的六十种衣物器皿,竟完好无损地一一出现,孩子的病也不再发作。最终,刘某任满秩善去。

后来的继任者到达郡中,郡守田世卿邀请其吃饭。席间,众人谈论起此事。待到日暮,继任者去更换衣服,许久未归。田世卿派遣官奴前去查看,却发现他已倒地气绝。赶忙呼唤医生前来抢救,直到半夜才苏醒过来。待到他上任之后,两个儿子相继夭折。田世卿听闻那大树作祟,命令士卒将其砍伐当作柴薪。

刘氏得以幸免此祸,而继任者却遭此厄运,实在是令人可怜。

在科学知识匮乏的年代,这种超自然的事件常常被视为神灵的警示或惩罚。从文化的视角来看,祭祀、祈祷等行为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神灵的尊崇和依赖,期望通过与神灵的沟通和妥协来获得安宁与福祉。而从社会的层面分析,此事在当地的流传和影响,或许也反映了人们对于官场命运的无常和不确定性的感慨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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