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障农民基本住建房需求的生产型资料,近些年来国家对宅基地监管再上新的台阶。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因监管的缺失而导致基层一户多宅、面积超标、长期闲置等一系列与宅基地相关的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破坏公平与公正,且严重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与乡村振兴。
鉴于此,国家有意强化并加大对农村宅基地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并进一步深化与推动土地基本制度改革,在104个试点县与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然后,相继落实了三权分置、宅基地确权颁证、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以及跨村流转等诸多举措。
毋庸置疑,在国家介入及政策的调控之下,宅基地遭违规滥用的问题得以大大缓解,尤其是随着一系列试点举措的开展促使宅基地的财产性价值明显提升,给农民赋予了更多的财产性权利。有专业人士称,照此趋势发展,农民“以地养老”、“以房养老”的愿景也终将能实现。
显然,通过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能够提升宅基地及农房价值,并为后续抵押贷款、自愿有偿退出、跨村流转等改革措施的全面普及奠定基础。倘若从这个角度来看,宅基地必将越来越值钱!尤其是推动闲置宅基地及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之后,其财产性价值更将大涨!
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个醒,凡是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基层农户,下述这4件“大蠢事”千万别再做了!否则,很容易因此而享受不到宅基地升值所带来的各项权益,
甚至丢掉“宅基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不仅宅基地上附属物不保,就连入狱也有可能。
第①件:长期闲置
将宅基地长期闲置等同于无故浪费资源,虽然对于宅基地的空置期限国家的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上并没有明确约束,但是目前大多数地区采取的普遍做法是凡是新获批的宅基地均需要在2年之内建设农房,如若超2年还将其闲置,则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备注:不同地区对于宅基地闲置期限的要求不一,也有地区要求5年,即超5年就要收回。
第②件:超占建房
每个地区视其情况均会设定一个宅基地的标准使用面积,即面积标准范围内,无论有几处农房均布构成一户多宅;而如果面积超占,哪怕只有一处农房,依照要求也是不合规的,要么缴纳超占使用费;要么拆除重建。最重要的是,如若是新增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千万不要再面积超占,否则连参与确权都可能会受阻,目前有不少地区对这个方面“卡”的十分严格。
第③件:非法买卖
当前,在非试点区域,宅基地的流转依然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即村集体内部,将宅基地卖给外村人或城里人涉嫌违法,一经核实会遭受处罚,轻则批评教育+罚款;重则可能会失去宅基地。而在试点地区,则允许宅基地跨村交易,即允许农户将宅基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农村户口居民。据悉,这种跨村流转多采取竞价拍卖的形式,若违规参与,恐也要受罚。
第④件:恶意侵占
宅基地纠纷在基层相当普遍,其中恶意侵占他人宅基地便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同时也是国家明令禁止并严惩的行为之一。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恶意侵占他人宅基地的做法属于违法,经当地人民政府处理之后,侵占人往往会被要求立即停止违法侵占行为,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甭管是长期闲置、面积超占,还是非法买卖、恶意侵占,均涉嫌违规、违法,在国家逐步强化对宅基地监管的背景下,这些违规行为必将受到精准打击与治理。所以,我们也奉劝各位已经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千万不要与国家政策“对着干”,否则不仅得不偿失,最终招惹上麻烦的恐怕还是自己!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强取豪夺
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