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镇政府,给自己建了个规格很大的体育馆消遣,关键是他们还不允许群众进入。
然后当地群众不乐意了,纷纷去市长信箱留言反映。最后,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回复,结果却是这么一句话:
“大湾体育馆是五小场所,为了安全规范管理,禁止外人入内。”
“五小场所”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在这里意思大致就是指“政府内部建筑物”,性质相当于他们的食堂、员工宿舍之类。
拿纳税钱去建政府部门,能理解。去建公益建筑,也能理解。哪怕是建造个体育馆充当公共设施,还是能理解。可你们建个体育馆出来“仅供内部使用”是什么鬼?不把老百姓当人了?
还美其名曰为了“安全规范管理”,搞得好像群众进去了该体育馆就会崩塌一样,只有“内部人员”进入使用,才不会出现问题。
“为了安全”这种话说出来,自己不想笑吗?这就好像拿着山珍海味往自己嘴里塞,一边塞还要一边对着坐在对面的群众说“这东西你们不能吃,吃了可是会死人的。”所以,你们是自己先去死一死吗?所以你们不属于人的范畴,老百姓进去有危险,你们没有?
还是那句话:这种借口,我们若是信了就是傻叉。但有的人能把它编出来,他却连智障都不如。
还有个有趣的细节,事情闹出舆论后,记者跑去采访了当地的文旅局,结果对方说:人家单位有钱,你能怎么办?
给我整得目瞪口呆,“人家单位是有钱”,可请问他们的钱是哪里来的呢?做生意挣的吗?还是天上掉下来的?官府不能生产也不能做贸易,这钱不就只能从税里来。
所以他这意思是拿着你们的钱建体育馆,还不让你们进,合情合理。
更有趣的是记者还问了另一个问题,不让群众进,那群众的运动需求又要如何满足呢?
答曰没办法,缺乏建设资金。
如果上面提前震惊过了的人,到这里恐怕已经被雷的外焦里嫩了吧。他们总能在每一个关节点,给你来一手猝不及防。
最近非常火的阿根廷总统米莱又说了一句至理名言,凡是享受特权的人,都是人民的敌人。
我在想,花老百姓的钱建一个仅供内部公职人员使用的体育馆,算不算特权?既享受着特权,又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广东大湾镇这起事件不容小觑,它和那些贪污腐败之间还有极明显的区别:
贪污好歹从暗中进行,而他们明目张胆。前者尚知自己在做一件错事,需要藏着躲着。而后者并无如此“觉悟”,他们甚至认为自己的举动问心无愧,光明正大。
倘若真是光明正大,现在又为何怂了?
群众屡次反映未果,记者多次采访遭拒,舆情爆到了广东民生热线上,于是这地方的领导和部门,在全国群众面前亮了个相。
这时候,他们似乎终于感觉到有点不妥了。省体育局回应要严查,市文体局说要监督,当地政府表态马上整改。
可我很好奇,为什么地方群众反映的时候不严查不监督不整改呢?为什么在全国出了名就开始意识到问题了呢?难不成他们从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为了想在全国人民面前闪亮登场一下?
毫无疑问,这些人依旧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能他们仍然觉得,不就是个体育馆吗?开放了给他们进就行了,多大点事。然后通报一发,盖棺定论。不会有人被开除,也不会有人为此买单,因为一旦那样做,就等同于承认了其中特权的性质,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
所以,就那样吧,除了那个体育馆的门被打开之外,不会有什么其他任何变化。
款是公款
成他家的了
除了把门打开,根本的问题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