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歌坛奇事多!
歌后潘越云的捉奸事件(“床照门”)事件是其中之一。
那时,它挺轰动的。
1、潘越云其人潘越云是台湾高雄人,出生于1957年11月。
她的音乐启蒙来自父母收藏的黑胶唱片,多数是20世纪50年代上海的流行音乐,像白光、周璇的歌。
另外,家里还有一些哥哥姐姐买回来的西洋音乐。
潘越云小时候家境富裕,一家5口住在一栋四层的洋楼,到1974年,她的富裕生活止步了。这年,她的父母先后离世,17岁的她不得不终止学业,走上自己养活自己的人生之路。
她到高雄市一家酒吧当驻唱歌手,通常是抱着吉他自弹自唱,或者跟钢琴手合作,还会参加一些户外演出。
这样的人生她一过就是6年!
1980年初,音乐人段钟沂、段钟潭兄弟在台北创立滚石唱片公司,需要一些乐坛新人。
校园民谣歌手邰肇玫向他俩推荐了默默无闻的潘越云。
潘越云给段氏兄弟试唱3首歌:《忘了我是谁》、《恰似你的温柔》,以及一首她自弹吉自唱多年的英文歌。
结果,段氏兄弟大喜过望,潘越云成为滚石唱片公司的第一位签约歌手。
这年,她23岁。
1982年,潘越云推出首张个人国语专辑《天天天蓝》,创下十万余张的销售记录,从此走红。
潘越云屹立台湾歌坛将近30年,属于乐坛殿堂级的人物,被誉为“抒情歌后”。
台湾的乐坛大佬李宗盛、罗大佑、周华健、张信哲等等是她的合作伙伴,她的代表名曲甚多,如《天天天蓝》、《野百合也有春天》、《最爱》、《几度夕阳红》、《无言的歌》、《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等。
潘越云在音乐事业上风光无限,在情感世界里却是一言难尽。
或许,这也是台湾早期歌坛的一大“特色”,像蔡琴、齐豫、苏芮等歌坛“大姐大”,无一不是情场失意者。
2、误交渣男潘越云自父母离世后,成了既没有人牵挂,也不用牵挂别人的“自由人”。
因此,她把大部分精力、时间投入到喜欢的演唱事业中,以排解内心的寂寞。
情感之事就这样被耽误了。
40岁之前,有“埃及艳后”之称的她只谈过一次恋爱,并且维持时间较短。
不谈恋爱,不等于心中没有对爱的追求!而且,总是孤身一人的潘越云对爱始终存在一份渴盼。
正是因为这种心态,她让渣男趁机而入了。
1997年,潘越云40岁,在高雄淡水开了一家咖啡馆。
有一天,比她年长5岁的画家黄光全来店里用餐,喜爱艺术家气息的潘越云和他交谈起来,彼此竟然投缘。
于是,两人交往起来。
很多时候,潘越云在房间练歌,黄光全在房外作画,气氛宁静、和谐、浪漫。
有一次,黄光全画了他们相遇的场景,潘越云很高兴、激动,两人不禁相拥。
两人相恋了。
后来潘越云回忆说:“对我来说,诗意是很重要的。”
3、无爱婚姻1999年,潘越云42岁,怀孕了。
于是,两人结婚了。
婚礼当天,潘越云挺着大肚子,满脸幸福,笑得很开心。
是呀,她太想有个家了。孤独了这么久,她太渴望有个爱她以及她所爱的人了。
然而,结婚不到3个月,黄光全便变了。
原来,黄光全是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落魄画家,“粘”上潘越云很大程度是看上她的财富。
当目的达成,他原形毕露了。
黄光全开始酗酒,脾气变得很暴躁,一言不合就朝潘越云发火,甚至在潘越云怀孕8个月的时候,他还借酒装疯,拿着刀子,语带恐吓地在她面前挥来挥去。
年底,潘越云含泪生下女儿“玺儿”。
孩子的出生并没能改变黄光全的品性!
孩子满月后,潘越云主动和丈夫协商:“我希望能够分开,我们用最合理的方式分开。”
黄光全不答应,因为离开潘越云后,收入朝不保夕的他会一无所有,而妻子的事业如火如荼,财源滚滚。
黄光全死活缠着妻子不放,却劣性不改,这就是渣男的特征。
潘越云想到自己早早失去了父母,没人疼没人爱,如今自己做了母亲,不应该让孩子也痛失父爱,因此她选择妥协,容忍丈夫的一无是处,容忍他不工作,不养孩子,还家暴。
从2000年起,两人的婚姻没有爱了,已经名存实亡。
数年间,潘越云因为受不了黄光全的精神摧残而搬过3次家,可是每一次,黄光全都会像牛皮糖一样粘了过来。
他要求同居,倘若潘越云不同意,他就会大打出手。
2008年初,这对苦缠多年的夫妻协议分居了。
4、捉奸事件夫妻正式分居后,潘越云带着女儿搬离原住址,租住到淡水的一间别墅。
不久,潘越云和同在唱片界工作的前“喀什米尔”餐厅合伙人黄启洲相恋,并同居。
黄启洲大潘越云4岁。
黄光全通过私人侦探获知潘越云的恋情,不觉恼羞成怒,但是,由于双方已经正式分居,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对潘越云家暴了。
恶毒的他心生一计!
2008年7月,潘越云出国表演,黄光全以看女儿为由来到她家,女儿及保姆都不知是计,被他私自偷配了一把别墅的钥匙。
潘越云回来了。
8月26日凌晨,事先踩过点的黄光全叫上辖区警方,悄悄地来到别墅,悄悄地打开房门,然后直闯潘越云的卧室。
此时,潘越云和黄启洲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
黄光全举起相机狂拍!
潘越云花容失色,赶紧抓棉被包裹身体,但是背部全裸的样子仍被黄光全拍下,一共拍了8张。
面对警察的问询,潘越云当场坦承和老公分居后就与外遇男子交往。
黄光全听闻气得暴跳如雷,扬言要告2人妨害家庭,以及通知媒体,潘越云苦苦哀求,希望他低调处理,千万别张扬。
最后,黄光全为了女儿的颜面作罢。
案件移送调解委员会,事件暂告一段落。
5、赔偿了结这里补充一点。
对这类男女苟且之事,台湾警方之所以那样积极介入,是因为当时台湾还存在一项刑罪:通奸罪。
换句话说,通奸是要负上刑事责任的,因此,有人报警,警方要出警。
台湾的这项通奸罪在2020年被废除,已经在台湾实施了85年。
回归正传。
出了这样的事,潘越云和黄光全的夫妻关系只会变得更坏。
2009年3月,这则丑闻被曝光,事情就更是这样。
离婚是毫无疑问了,只是如何了结,双方之间私下有一番讨价还价。
6月,黄光全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潘越云、黄启洲索赔精神慰抚金800万元新台币。
双方又是一番较量。
2010年5月,身心俱疲的潘越云选择妥协,于是双方签字离婚,女儿归潘越云所有,黄光全拥有探视权,以及获得一笔80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随后,潘越云、黄启洲的通奸起诉被撤销。
6、后话潘越云从通奸指控中全身而退,尽管脱了一层“皮”。
她的演唱事业就没这么幸运了,丑闻曝光后,形象一落千丈,辉煌的演唱事业从此画上句号。
她转为音乐教师工作,只是偶尔才重登舞台。
其实,丑闻曝光那年她也52岁了,等到几年后大众淡忘了此事,她也该退休了。
显然,对她来说,没有是否复出的选项。
另一方面,那位同居男友也没有和潘越云坚持下去。
她不再相信爱情!
结束语作家三毛是潘越云的闺蜜,她曾说潘越云像埃及人。
于是,潘越云常以“埃及人”装扮登台献唱。
但见她:野性妩媚的烟熏妆,海浪翻涌的长卷发,性感娇嫩的丰唇,凹凸有致的身材,尽显异域风采。
因而她有“埃及艳后”的美名。
这样的大美人,却是情场失意者!
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