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路虎女子”该怎么办?官方需要支个招,别让老百姓白白挨打

半刻闲情 2024-08-30 19:22:00

女子开路虎逆行追尾大巴车,然后气不过,下来把对面正常行驶的小车车主扇到口鼻流血的事情大家应该已经听闻。

我现在不解的问题只有一个:倘若化身为被打的男司机,我们应该怎么反击?

一个大比兜甩过去,打的她妈都不认识她。

还是像这件事里的小伙子一样,只挨打不还手。

被扇成这样惨是真的惨,半边脸都肿了。可如果警方能合法的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比如寻衅滋事、比如故意伤害,那似乎能忍。毕竟打我的比我惨,那还有什么好说?只能怪自己倒霉遇到这么个女疯狗咯。

可自己被打成这幅鸟样,警察出的通报只是不痛不痒的罚款1000元,行拘10天就完事儿了,这不是闹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派出所里欠了这名女子钱呢。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不就是寻衅滋事的定义吗?怎么这会儿就不灵了。

没记错的话,上一次闹的最让网友讥笑的寻衅滋事,是一名女孩在某地一个叫淮海街的地方穿和服,被一位公仆一口一个“你是中国人吗”之后,以“寻衅滋事”为名带走,审问了四五个小时。

虽然说最后是网络上舆论沸腾,他们把人给放了,但如果没有舆论呢?

穿一件和服就是寻衅滋事,公共场所有错在先,却把无辜的人打到口鼻冒血,引起巨大的网络舆论,居然不算。

这还是比较令人吃惊的。

我现在感到很迷茫,如果自己在外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挨打肯定不行,因为对方承担的代价非常之小。

所以,我们该还手是不是?可还手又会被定性为“互殴”,然后喜提一张“双人票”,一起被拘留。

难不成普通老百姓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就只能自认倒霉?要么乖乖被打,要么准备好所里蹲?

我觉得各地派出所急需出一个标准告之群众,也好让大家有一个合法的选择。是选择被打,还是选择反抗。如果选择反抗,反抗到什么程度,才不算“互殴”。

还是说论身份的不同,具体结果也不同。

毕竟看那名女子嚣张跋扈的态度,身份也必然不简单,上面多半是有人的。否则很难养成这种天下我最大,尔等算个鸟的脾气。

但无论简单还是不简单,总得告诉我们普通老百姓该怎么做吧?

其实很多事都是这样,没有一个清清楚楚的标准,总随着他们的“心意”肆意变化,就容易搞出各种各样的争议、舆论,然后又用一些奇怪且愚蠢的情绪,来裹挟老百姓。

比如和服,到底能不能穿,不能穿就不要生产不要卖。既然能生产能卖,别人买了来穿又说她是日本鬼子,这不是扯淡吗?

昨天,有位网友在平遥古城看到一老外穿着印有日本旭日旗的T恤,那是真正“日本鬼子的东西”,结果就两个人敢上去提醒,其他人连个屁都不敢放。这时候保安呢,警察呢,欺负人家小姑娘时的那股劲呢?

扯远了点,其实咱就是希望凡事说说清楚,别搞个什么寻租空间出来。因为咱是老百姓,“寻租空间”这种东西,是有权和有钱的人能用的,跟我们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你普通人,可能穿个和服,就会被带走。

而这种根本不鸟你的外国人,穿个旭日旗居然没人管。

你普通人,可能骂别人两句就涉嫌侮辱他人罪,甚至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判到5年以下。

你有权有势,说不定把别人打成满脸是血,也只是一个违法而不犯罪,罚款几百块拘留几天。

向问天随手拍死两个农民,还抢走了别人的马,他是令狐冲的好兄弟。

黄狮精吃点猪肉羊肉,都要给进洞里的商人付钱,结果却被活活打死。

所以有些标准还是说清楚点的好,一是一,二是二,别到时候现实就像小说一样,说黄狮精是妖精,又说向问天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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