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女人同意发生关系也不能碰,可构成“强奸罪”!

清孙大圣 2024-07-16 01:51:08

女人同意就都能碰吗?

A:是的 B:不是

有三种女人,就算同意发生关系,也不能碰,否则容易构成强奸罪,到时候再被法院判刑坐牢,可就得不偿失了,而且这几种情形最容易被迷惑,千万要睁大你的双眼,防止入坑。

大家都知道,如果男子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因为男子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实施了暴力或者强制等方法,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这是满足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当然可以依照强奸罪来对其进行处罚。

所以大家脑海当中有一个固定的思维,那就是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强行和她发生关系,除非得到女方的同意,要不然千万不能下手。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是不是只要女方同意,自己就可以和其发生关系呢?这样是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构成强奸罪呢?当然也不是,有三种女人千万不要碰,否则就容易构成强奸罪。那么,到底是哪三种女人呢?且看如下分析:

一、智力残疾女人

第一种就是智力残疾女人,这种女人可能从小就存在智力残疾等问题,跟正常的成年人有所不同,她们的智力相当于未成年的小孩,很多事情都无法辨别,甚至可以说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也就是说,很多事情她们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在很多事情上面,她们也不能够代表自己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像这种人一般都需要有法定的监护人对他们进行保护和管理,一旦这些人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作为监护人来说,都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该赔钱的赔钱,该道歉的道歉。

说白了,这种智力残疾女人就相当于小孩一样,做父母的、作为监护人的,都需要来进行监护。既然这种女人都无法保护自己,无法正确表示自己的意思,就算得到她的同意,男子也不能和其发生关系,如果男子在得到其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那么男子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此时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如果这个智力残疾女人已经年满18周岁了,甚至超过20多岁了,她同意发生关系,难道男人还会构成强奸罪吗?

当然会构成,既然她属于智力残疾人,那么无论她年龄多大,她都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都无法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承诺,更不要说发生关系这种行为了。所以男子在得到其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无疑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二、不满14周岁

第二种女人就是不满14周岁的女性,这个年龄的女性一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我国《民法典》也规定了,年满八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既然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说明在某些方面,她不能够自己做决定,但如果与其年龄相符合的事情,她是可以做出决定的。比如说买一些书本,买一些文具,她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其实施的民事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家长不能因此而反悔。

但如果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购买大型物件,比如说电冰箱、汽车等等,当然与其年龄不相符,作为父母来说,当然是可以撤回的。既然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是否可以承诺发生关系呢?

当然也不可以,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无论未满14周岁的女性是否同意,只要男性与其发生关系,都可以构成强奸罪。既然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其实也是对这个年龄段女性的保护,因为他们的心智和身体还不完全成熟,作为男人来说,当然不能碰,如果碰了,你就得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是刑事责任。

三、精神病女人

第三种女人就是精神病女人,这种人大家很容易理解,因为她们患有精神疾病,所以他们的大脑和思想不受自己控制,说白了,她们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她们就算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造成他人身体伤害,也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作为她们的监护人,如果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是可以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总体来说,这种人是需要监护人来监护的,她们无法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更不能承诺相应的法律行为。

那么回到正题,这种人当然不能承诺与他人发生关系,就算承诺了,也是无效的,别人明知道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下,得到其同意,与其发生关系,那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此时有人会提出疑问,如果这种精神病人是成年人了,还要紧吗?其实道理是一样的,这种情况跟文章第一条当中所说的女人情况差不多,就算她已经是成年人,但她无法正确表达思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很多方面,她是不能够做出承诺的,就算承诺了,那也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效力,在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你实施了与其相对应的行为,当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是成年人,你是正常人,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该你承担的你要承担。总之,这种女人你也千万不要碰,碰了其实就等于伤害她,你也无法对她负责。

综上所述,以上三种女人千万不要碰,就算她们同意,也不能与其发生关系,如果你偏要实施,当然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男人们也不要凭着自己的性子来,更不能凭自己的感觉来,一切需要根据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千万不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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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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