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崔永元因为电影《手机》结下梁子,于是怒火中烧、忍无可忍,矛头直指冯*刚、刘*云、范*冰等人,更是将范爷涉嫌签订隐性合同,胆大妄为“偷税”的行径捅了出来,撕下了娱乐圈早已秘而不宣的黑幕。

以范爷团队实力的强大,其中必定有知法懂法的专业律师,知法懂法,并且通过签订大小(阴阳)两种合同来偷税,明知故犯,性质十分恶劣。当时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无锡税务部门介入调查范*冰偷税漏税案件,证据确凿。范爷偷税的事情已经坐实,那范爷也遭到法律严惩,罚款近10亿,个人事业从此走向低谷。

偷税漏税,无论是对于普通百姓还是社会名流,都不是好玩的事。何况,对于明星来说,整日曝光在闪光灯下,一举一动都为舆论关注。古往今来,因为偷税漏税被卷上风口浪尖,成为千夫所指,甚至身陷囹圄,都不乏个例。想当年,刘晓庆因为偷税而锒铛入狱,差点毁了一生,就是非常惨痛的教训。

许多吃瓜群众说了,偷税与漏税有什么区别呢?这里,我们就一起学习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偷税与漏税有很大不同:其一,性质不同。“偷税”是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漏税”则是无意发生的漏缴行为。其二、处罚不同。对于“漏税”的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而对“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罪的区别:
一般的偷税行为依照上列63条处罚,当偷税行为符合上列刑法201条时,就上升到犯罪的层面了;《刑法》对偷税罪的客观方面作出了量化规定,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这是区分偷税行为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

那么,偷税罪与漏税的界限又是什么呢?
偷税: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有纳税的义务,而采取种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行为人偷税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须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过失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

漏税:是由于行为人对税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不了解,或由于疏忽大意漏报应税项目等过失行为,而导致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偷税罪与漏税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有相同之处,都是造成了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即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大,为了达到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目的,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而漏税是一种主观过失,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观恶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