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保障消费环境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市三中院召开

京法网事 2025-03-21 21:42:37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部署要求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振消费”的重点经济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优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京津冀司法保障消费环境学术研讨会,会议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本次研讨会以“数字经济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发展”为主题,会议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主持,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校学者及企业代表等嘉宾应邀参会。

开幕致辞

北京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在致辞中指出,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模式的创新发展易引发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消费信心直接关系到消费环境建设,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司法保护消费者、保障消费环境的使命愈发凸显。近年来,三中院持续探索消费纠纷全链条治理机制,服务首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希望继续加强京津冀法院间的沟通交流,推动更深层次的京津冀司法协同。

天津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庆颐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聚焦司法保障消费环境主题,既是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又是强化三地司法协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务实之举,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必将推动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的京津冀司法协同新格局。

河北省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石鋆在致辞中指出,愿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强化协调联动,全面提升司法便民利民程度,让群众尽享司法协同带来的益处。未来,廊坊中院将继续发扬“廊坊经验”,深化源头综合治理,推动建立维权联动机制,营造无讼消费环境,也将与北京、天津法院加强经验互鉴、资源共享,合作共促,助推京津冀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在致辞中以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为切入点,总结近年来在该领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情况,指出未来仍需加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消费环境建设,期待法官在该领域能够做出更多具有典型意义的裁判,也期待法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贡献更多力量。

消费纠纷审理情况通报

北京三中院民四庭庭长侯军介绍,北京三中院审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整体呈现以下特点:消费纠纷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群众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服务行业纠纷大幅增长,维权主体趋于年轻化;群体诉讼案件数量上涨,预付费领域涉众纠纷频发;消费场景转向平台化,消费模式呈现新型化。

天津一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姚鹏介绍,天津一中院受理的消费纠纷中各类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始终较高;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反映出司法服务保障消费环境建设成果初显。总体上呈现出新型消费对象和消费渠道不断变化、惩罚性赔偿主张角度不断变换的特点,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

河北省廊坊中院民二庭庭长樊清维介绍,廊坊中院受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数量增速较快,类型主要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预付式消费纠纷、食品安全纠纷、汽车销售及服务纠纷、其他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呈现诉讼标的较小、消费者与平台诉讼能力差异大、小微企业保护与消费者保护存在冲突、新业态领域监管存在空白等特点。

3·15典型案例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宣布“2024年度3·15典型案例”,何山会长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消费者保护法中心主任苏号朋共同为获奖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赵凡法官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李冉法官颁奖,获奖法官代表李冉介绍了案件情况和裁判思路。

研讨环节

研讨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数字经济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由北京三中院民四庭庭长侯军主持。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剑以《人工智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题做专题发言,她指出人工智能产品消费仍存在产品安全性、责任承担、缺陷认定和举证责任等问题,期待未来人工智能法的推进、强制产品责任的发展以及司法审判规则的探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以《数字时代消费者保护的新课题》为题做专题发言,就经营者诱导性提示、直播带货场景下的冲动消费、大数据杀熟、不诚信消费行为四大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并提出解决方案。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电子商务平台民事责任主要条款的适用》为题做专题发言,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等具体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和平台责任承担进行探讨。

京东集团法律合规与知识产权部总监郑慧媛以《AI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契机与困境》为题、北京三中院法官刘晓蕾以《数字经济模式下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几点思考》为题、天津一中院法官助理马喆以《涉直播带货纠纷审查路径》为题、河北廊坊中院法官助理王昭衡以《二手交易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题分别进行主题发言,围绕人工智能、网络直播、数字藏品交易、二手交易等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研讨会第二单元主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发展”,由苏号朋教授主持。

苏号朋表示,本次研讨会是继2019年第八届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后,时隔五年再次与北京三中院联合举办的消费者保护领域研讨会,此次联合天津、河北法院共同举办,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力,期待本次论坛能够形成丰富的讨论成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以《商品房烂尾与消费者保护》为题做主题发言,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担保合同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指出裁判者应当正视实践情况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关联关系,适当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束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以《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定》为题发言,指出目前立法中存在合理使用情形的相对封闭、个人信息保护与派生利益存在冲突的问题,建议合理性判断标准以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为依据,以隐私作为评估的关键因素,综合考量其他重点因素。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以《新兴消费领域的法律规制探讨》为题进行研讨,围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传统消费模式变形以及国家补贴消费模式进行研讨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

抖音集团法律研究与合作负责人丁道勤以《直播电商新业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思考》为题、北京三中院立案庭庭长黄海涛以《先用后付交易中的问题与对策》为题、天津一中院法官助理隋英英以《涉知假买假案件中明知的认定》为题、廊坊市安次区法院法官助理来欢以《涉二手车交易领域的几个问题》为题分别进行主题研讨,就直播电商新业态、先用后付、知假买假、二手车交易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会议总结

北京市人大代表韦平表示,本次研讨会是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推进京津冀司法保障消费环境的创新实践。研讨会聚焦“数字经济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发展”两大主题,围绕人工智能、网络直播、信息保护等内容展开交流,体现出法院对新消费场景、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的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要在研讨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孙兆晖评价本次研讨会具有三大亮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研讨主题紧密契合中央要求,涵盖前沿问题、典型案例和困扰审判实践的难点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二是凝聚理念共识,促进能力提升。研讨会内容精准契合司法能力提升的现实需求,及时传递优秀的审判思路和审判智慧。三是深化协同机制,加强司法合作。会议充分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未来三地法院商事审判部门可以深化研究、持续探索、共建共享,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嘉荣表示,本次活动对于推动京津冀司法协同协作,促进相关案件裁判标准统一具有重要作用。北京高院研究室作为推进京津冀司法协同的综合协调部门,未来也将为各项交流、研讨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服务。本次会议内容也为后续开展调研工作提供诸多素材,未来北京法院也将针对典型问题,持续收集案例,为京津冀三地法院裁判尺度统一工作做出更多努力和贡献。

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表示,司法保障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的工作仍在路上。京津冀三地法院将继续推进司法协同,持续深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提升审判水平,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优化消费环境,建立规范有序、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解决实际问题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供稿:北京三中院

编辑:张竞丹 肖飞

审核: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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