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2年的广西,某地一场案件的判决引起了当地许多民众的不满。据悉,是一名老人的孙子被人贩子拐跑,而老人一时气急,将人贩子失手给打死了。
此后人贩子的家属直接将老人告上法庭,正当大家怒斥人贩子的家属不要脸的时候,法院给出的结果却让众人更加无法理解。
当地法院居然判该老人坐牢八年,并且还要赔偿将近6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年轻力壮的人贩子怎么会被一个老农失手打死呢?而法官给出的判决又真的合乎情理吗?
«——【·案情回顾·】——»
儿子外出打工,独自抚养孙儿这位老人名叫黄某,黄某一家原本都以务农为生。然而到了黄某的儿子这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
听着同村人描述的大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以及高昂的工资,黄某的儿子十分心动。
因此黄某的儿子便和自己的儿媳前往大城市打工,而他们年仅四岁的儿子,就被留在家中,由黄某和自己的妻子照顾。
由于黄某所居住的地方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子,这里的每家每户基本上都认识并且大家对小孩儿的看管也是十分的随性,毕竟孩子到了吃饭的点自己就会回来。
因此这天黄某像往常一样去地里浇水,照看自己的菜。而黄某的妻子今天前往集市赶集。
黄某心想方圆百里都认识,应该也没啥事儿,因此便放自己五岁的小孙子在自家的院子里玩耍。
而小家伙也不是第一次自己玩,因此便乐颠颠的自己在院子里找了些石头和小棍儿,自己也玩的开开心心的。
然而,令黄某一家都没想到的是,意外就在此时发生了。
发现孙儿被拐,心急火燎寻找原来,这天村子里来了一个拉着三轮车,喇叭里放着收废品的人,大家虽然看着这个人比较面生,也就只以为别人是恰好收到这儿了,也就没起疑心。
而这个打着卖废品旗号的人就开着自己的三轮车在这个村子里绕来绕去。
一有人问他就报出极低的价格,搞得别人不愿意卖给他,这样他的小车上边也是空空荡荡的。
这个人其实是一个人贩子,只是专门来寻找落单的孩子的,然而人贩子转了一圈又一圈,发现这里的小孩儿都是成群结队的在一起玩儿,让他根本就没有办法下手。
正当人贩子失落的准备离开时,他发现了正在院中独自玩耍,而家中大门没锁的小黄。
人贩子当即就停下了自己的三轮车,转身就进了院子,还装模作样的问了一句:“小朋友,你家要不要卖废品呢?”
此时的小黄对眼前人也根本没有戒备,只是回答说:“我爷爷奶奶现在不在家,我也不知道要不要。”。
这一下可让人贩子高兴坏了,这可是上天赐给自己的机会呀,因此人贩子立即拿出了自己口袋中的糖果,说要跟小黄交朋友。
而小黄看着人贩子手中花花绿绿的糖果,也是十分动心,不一会儿就跟人贩子打熟了关系。
人贩子一看时机成熟,便提出要带小黄去外面玩儿,小黄一想眼前这个叔叔又给自己糖吃,又愿意带自己去玩,因此便屁颠屁颠的跟人贩子上了他的三轮车。
而人贩子一看自己已经得手,便立马开车走上了刚刚蹲点过的一条人比较少的路,带着小黄便急匆匆的想要离开。
然而没等人贩子走出多久,这个小黄看着人贩子带着自己渐渐离开了自己生活玩耍的地方,也感到了十分的不安,因此便开始哭闹着想要回去。
人贩子看着哇哇大哭的小黄已经引起了路上人的侧目,因此便赶紧停下了车,将小黄抱下车来,又拿出糖果来哄小黄开心。
没想到的是,正当他好不容易将小黄哄好,两人准备再次上路时,一位手拿着木棍的老人,直接朝自己奔来。
而这个朝着人贩子怒奔过来的,正是小黄的爷爷老黄。
老黄本来在地里倒饬完自己种的蔬菜完了之后就准备回家,谁知一进家门却满屋子都不见自己孙子小黄的踪影。
老黄立即慌了神,于是立马向周围邻居了解情况,问问有没有谁看到过小黄。
而周围邻居回忆了一下,于是就对老黄说起了今天下午来村子里诡异的那个收破烂的男人,之后老黄一路问讯,终于看问到有人看到了人贩子前去的方向。
因此老黄便恶狠狠的拿起了木棍,朝着他们所说的方向追去,而一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村民也跟在了老黄的身后,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找到人贩子,暴怒失手酿成惨案幸好人贩子在路上被耽搁了,老黄也没追几步就远远的就看到了自己的孙子,因此老黄便直接抄起自己手里的棍子,对着人贩子就是当头一棒。
而人贩子看着气势汹汹的老黄以及身边的一众人,自知理亏的他立马开始求饶,说自己没有坏心思。然而在暴怒中的老黄哪里听得见这些?
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将自己的孙儿交给自己来看,而眼前这个可恶的人贩子居然想要偷走自己的孙儿,要是自己的孙儿没了,自己该怎么跟自己的儿子和儿媳交代呀。
想到这儿暴怒的老黄便不管人贩子的求饶,一棍又一棍,结结实实的打在了人贩子的身上,而旁边的围观群众也是不停地为老黄叫好。
直到人贩子无力的躺在地上,老黄才停下了自己手中的动作,围观群众之前已经有人报警。此时,警察也迅速赶到。
他们急忙把人贩子捆了起来,接着便将人贩子带往了警局,可谁知在警局的人贩子却看着越来越不对劲,不仅嘴唇苍白,而且说话也变得有气无力起来。
“不会真出什么事吧?”派出所的民警看着人贩子的状态似乎真的有些不对不像是装出来的,因此便迅速地拨打了120。
可谁知人贩子居然还是抢救无效死亡,而死亡原因就是因为外界强烈撞击引起的脾脏破裂,内脏出血死亡。
反被告上法庭,接受法律惩罚而人贩子的家属听说了这件事也是十分的难以接受,这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被老黄活生生打死了,因此便直接将老黄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老黄赔偿自己9万块钱。
此时不懂法的老黄只觉得自己于情于理都没有做错,是人贩子先要拐卖自己的孙子的。
自己十分生气,不小心失手打死了他也应当算正当防卫呀,就算他们告了自己又能怎样?
然而令老黄没想到的是,法官的判决却让老黄傻了眼。
最后老黄不仅被判了八年的有期徒刑,甚至在出狱后还需赔偿人贩子的家属58000余元。
此判决一出,老黄以及老黄的家人和老黄同村的人都感觉十分不解,明明万恶不赦的人是人贩子,拐走人家的小孩儿,这不相当于毁了整个家庭吗?
然而,老黄只是失手,并且是在这个人贩子对小黄做出伤害行为之后,老黄才一时情绪激动的,怎么老黄反倒还被判刑了呢?
接下来就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正确看待这件事情。
«——【·以案释法·】——»
为何老王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司法实践,符合本案的情节较轻的情形,有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以及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即本来无任何杀人敌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将他人杀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为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规定:
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五个条件:
第一,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
第二,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实施正当防卫的起因是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存在。
第三,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第四,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之中。
第五,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程度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
在本案中,老黄满足了前三个条件。然而对于另外两条必须满足的条件,老黄没有满足。
老黄在知道自己的孙儿被拐后本就是焦急万分,在看到人贩子旁边自己哭闹不止的孙儿时更是怒火中烧。一瞬间的担忧,害怕和怒火冲昏了老黄的心智。
并且此时老黄并不知道人贩子是否会对自己的孙儿和自己造成伤害。
因此老黄刚开始对人贩子实施的殴打行为,既是因为人贩子犯下的严重过错,引起了自己情绪的强烈波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以及自己的安全来实施的殴打行为。
然而当老黄对人贩子实施殴打行为之后,老黄很清楚的明白,人贩子并无任何想要伤害他们的意图,只是不停的在跪地求饶,请求宽恕原谅。
最后即使人贩子被打的倒地不起,已经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老黄也没有选择停手,而是继续殴打这人贩子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这已经属于防卫过当。
«——【·结语·】——»
人贩子因为自己对钱财的渴望,选择走上了一条危险又十分背德的生财之路,最后也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而老黄因为自己一时的愤怒,剥夺了一条生命,而自己也因为自己的行为遭到了法律的惩罚。
人贩子固然可恨,然而却需要交给法律来审判,若是每个人都具有因为自己的善恶观来随意审判他人的权利,社会将会出现更大的动荡与不安。
由此可见,只有我们一起努力,坚守道德底线,绝不触碰法律红线,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社会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对于本案,大家又有着什么样的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积极讨论!
所以南海必丢,台湾必失,不要问老百姓为什么?看看人贩子这条即可!
把这法官子女撸了!会判多少赔多少,我质询质询
人贩子也有人权吗?
我是孩子的爸爸肯定砍死这法官
专家组定的法条
上诉
这要是在外国看怎么打死人饭子
这法官子女被人贩卖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