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在幼儿园玩滑梯摔倒身亡,老师玩手机没看到事发和求救

法律人叶某 2022-11-10 18:10:51

11月8日,安徽屯溪一名女童在幼儿园内从滑滑梯朝下掉下来,旁边的小朋友看到后告诉了老师,当时老师站在旁边玩手机没注意到,孩子压在底下,被窒息了2分多钟后老师才发现,发现之后也不去处理,而是喊了家长进去抱着孩子来处理。目前,警方已经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叶律说法】

这位老师太不负责了!父母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就是出于信任和放心,没想到这位老师在工作敷衍马虎,没有好好看护年幼的小朋友们,而是自己一人玩手机,发现后也不及时抢救,这样的做法存在着严重的过错,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1201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上述规定,当不满八周岁的儿童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后,首先推定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损害是由外界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

本事件中的女童还在上幼儿园,应该不满八周岁,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幼儿园的老师疏于看管,没有尽职尽责,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事件中主要赔偿项目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安徽省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算二十年,也就是43000元/年×20年=86000元。

丧葬费:丧葬费以安徽省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六个月,也就是93861元2=46930.5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赔偿数额要结合幼儿园的过错、承受能力等因素,大概是5万元——10万元。

————————————————————

关注@叶帅浩律师,带你看尽世间百态,学习法律知识。

0 阅读:45
评论列表

法律人叶某

简介: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