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格瓦拉同志
有不少的国人对明太祖朱元璋满怀膜拜之情,认为他不仅完成驱逐鞑虏、解民倒悬的伟业,而且爱民如子、嫉恶如仇,大力惩治贪官污吏,使得朝政清明、百姓安居乐业,真不啻为黄金时代。然而,通过对真实历史进行仔细的研读,我们却惊异的发现,朱元璋统治的时代非但谈不上美好,甚至还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恶梦。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穿越到朱元璋时代做普通人,你将会过上怎样的生活?
朱元璋在总结元朝灭亡的各种原因时,特意指出“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意思是元朝之亡在于纲纪废弛,而他要充分吸取“前人”的教训,用严苛刚猛的手段来治理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治道,朱元璋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帙,并仿周公《大诰》之制,先后刊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共计134条(统称《大诰》),用以诰戒臣民。
明太祖朱元璋画像
《大诰》明显反映了朱元璋“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各条规定的惩罚措施过于严酷,老百姓哪怕有一丁点的错误都会遭殃。例如,朱元璋畏惧无业游民,因此在《大诰》里明确规定“逸夫处死”。为了监督百姓的行踪,《大诰》里规定:百姓都要就业,外出要知道本人下落,到哪里去、去做什么;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若有人远行不知下落,或长时间不回家,里甲邻居若不告发将一律充军。
除了严格限制民众的行动自由外,朱元璋还通过《大诰》蛮横地侵入他们的日常生活。例如:百姓如果违反官府制定的服式、发型,穿“半截靴”或剃“一搭头”的,要么处死要么阉割;百姓如果不遵守“乡饮酒礼”,酗酒或者不按礼法饮酒,将被杖责50棍或充军;百姓不得私改名姓,亦不得跟同姓结婚,否则处死;对于说谎者、通奸者、骗子或小偷,面临的处罚也都是死刑。
元末明初民众在看戏
戏曲在元朝臻于全盛,它不仅是民间生活中一种喜闻乐见的表演,而且是抨击朝廷暴虐、社会黑暗的“利刃”,为百姓提供了一条发泄心中愤懑的“通道”。然而,在朱元璋看来,戏曲属于“不良文化”,存在腐蚀民心、危及统治的危险。因此,《大诰》里规定民间只许演“义夫节妇,孝子贤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一类的戏曲,如果有人敢演其他种类的戏曲,甚或收藏、观看不在朝廷规定其列的戏本,将遭遇全家被砍头的厄运。
军人作为普通人中的特殊群体,似乎得到朱元璋更多的“关爱”,其所受管制、约束的种类更多,惩罚力度也更大。例如,朱元璋在《大诰》里规定,军人子弟只许演习弓马,否则便是不务正业。如果他们学唱戏,将被割掉舌头;如果学下棋,将会被砍掉双手;如果学踢球,将被砍掉双脚;如果学做买卖,将被充军边塞苦寒之地;如果学吹箫、笛等乐器,则是“连上唇连鼻尖割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大诰》部分篇章
其实,百姓不仅在生活细节方面受到种种匪夷所思的限制,就连在如何种地等问题上也没有丝毫自由。例如,朱元璋号召天下广种桑、麻、棉花等作物,规定“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并且有惩罚条款,如果“不种桑出绢一匹,不种麻及木棉出麻布、棉布各一匹”。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又命令百姓多栽桑、枣,并规定把栽种数目造册回奏,“违者,全家发云南金齿充军”。
百姓不仅无法决定如何种地,而且还背负着极为沉重的税赋和名目繁多的劳役压力。仅以解运白粮为例,时人就说:“国初有囤户以征收,有运夫以转输,一乡之中遍役数十人,以为累也”(见《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七》)。如果有人想外出躲避徭役,那面临的惩罚就是杖责一百,然后遣送回原籍继续服役。可见,朱元璋虽然是农民出身,但在苛剥虐待百姓方面真可谓“行家里手”。
明代平民服饰
当然,朱元璋对民众的残忍绝非仅体现在《大诰》的各项严酷规定、各种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劳役中,大搞文字狱、制造极端恐怖气氛,也是他的“拿手好戏”。众所周知,朱元璋出身贫农家庭,年轻时没读过书,即使在起事后加以恶补,最终也不过是文化不多不少、半通不通的状态,恰为为恶之助。有明一朝,文字狱发生的次数并不多,并且绝大多数出现在朱元璋统治时代。
例如,朱元璋少时曾做过和尚,但在称帝后却很忌讳这段过往,但凡有人写文章时用到“光”、“秃”、“僧”等字眼时,必定会勃然大怒,因此而丧命者亦不在少数。仅举一例:某塾师教人写字,习字帖用了篇杜甫的诗,头一句是:“舍下笋穿壁”。朱元璋知道后,认为“笋”便是竹,而“竹”与“朱”同音,“穿壁”云云,似在讽刺他为穿窬之盗,因此找了个借口便将他杀死。
活在朱元璋时代,简直生不如死
其实,除了普通人外,即使身为官僚阶层乃至王公贵族、开国元勋等特权阶层,同样都生活在极端恐惧当中,哪怕犯下多么微不足道的过错,都可能掉脑袋。总之,朱元璋治道的中心是“使民战栗”,让臣民惧怕、敬畏皇帝,进而产生自愿接受老朱家永久统治的意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朱元璋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中国社会在明朝初年却也陷入极度黑暗、恐怖当中,那真是一个令所有人都生不如死的坏时代。
参考书目
1.顾炎武(明/清):《天下郡国利病书》,凤凰出版社2019年版。
2.张廷玉(清):《明史》, 中华书局1974年版。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 :《中国明朝档案总汇》,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杨一凡:《明〈大诰〉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