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自在自选危疾保」,开创市场自选危疾保障先河

有关保事 2024-07-07 04:00:09

在市场中,普通的危疾保险通常预设的保障范畴较广,所受保的疾病数量繁多,然而却缺少某些特定的个人需求。友邦率先开创了“自己组合自在拣”的先例,使得客户能够依据不同的需求以及财务方面的考量,自行定义危疾保障以及保额,拥有极大的灵活性与自由度。

AIA 推出具有个性化的「自在自选」危疾保,使您能够自主选择保障,仅购买自身所需,契合个人的保障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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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特色

1.(市场率先推出)自由搭配危疾种类——癌症、心脏、神经系统、其他危疾:设定“人寿”“癌症”这两项必选保障,以及自主搭配“多重癌症”“与心脏相关”“与神经系统相关”和“其他疾病”自选保障,倘若客户全部选择所有自选保障,还会自动获得“末期疾病及不能独立生活”特享保障,也就是共计七项保障。

✳️必选保障类别

·人寿:最低原有保额美元为USD10,000;最高原有保额为USD1,500,000

·癌症:最低原有保额是“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100%;最高原有保额以“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300%或 USD1,500,000 中较低的为准。

✳️自选项目

·多重癌症:原有保额需要等同于“癌症保障类别”的原有保额,其最高可达到“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300%。

·与心脏相关的疾病:最低原有保额为 USD10000;最高原有保额是“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300%或 USD1500000,以更低的那个为准。

·与神经系统有关的疾病:最低原有保额为 USD10000;最高原有保额为“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300%或者 USD1500000,以其中更低的数值为准。

·其他疾病:最低原有保额是 USD10000 ;最高原有保额为“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100%。

·末期疾病及不能独立生活:原有保额相等于所有所选保障类别原有保额之最低者

✳️人寿+危疾保障类别的自由配搭

✳️自定义人寿+危疾保障类别的原有保额

2. 自行定义危疾保障,总计是“人寿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100%至最高 2500%。

3. 享有多达 86 种受保疾病的保障:包含多达 58 种危疾(涵盖 57 种严重疾病以及 1 种非严重疾病)、22 种早期危疾以及 6 种严重儿童疾病。

4. 自主选择“多重癌症保障类别”,给您提供额外多达 5 次的癌症赔偿:选择“多重癌症”保障的客户,倘若不幸遭遇癌症持续、转移、复发或者新确诊癌症,能够获得总共额外 5 次的赔偿,每次癌症索赔之间的等待期为 3 年。

5. 各个危疾保障类别的赔偿相互独立,保障可高达受保人 100 岁:就算其中某一个保障类别进行了危疾赔偿,其他保障类别的保障,包括早期危疾保障也都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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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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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率表

·人寿 (每1,000美元原有保额) —男性

·癌症保費率 (每1,000元原有保額) —男性

·与心脏相关保费率(每1,000元原有保额) —男性

·与神经系统相关保费率 (每1,000元原有保额) —男性

·其他疾病保费率(每1,000元原有保额) —男性

·多重癌症保费率(每1,000元原有保额) —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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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明

个案1:

22 岁的 Heidy,投保了“自在自选”危疾保,30 年的保费缴纳期限,年度保费为:2364 美元。

首次索赔:原位癌,Heidy 在 35 岁时进行索赔(癌症保障类别下的早期危疾保障——赔偿金额等同于癌症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20%)。

第二次索赔:乳腺癌,Heidy 在 39 岁时进行索赔(癌症保障类别下的危疾保障——赔偿金额等于癌症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100%)。

第三次索赔:乳腺癌复发,Heidy 在 45 岁时进行索赔(多重癌症保障类别下的保障——赔偿金额等同于多重癌症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100%)。

个案2:

39 岁的 John,投了保“自在自选”危疾保,18 年的保费缴纳周期,年度保费是 2632 美元。

第一次索赔:中度严重瘫痪,John 在 50 岁时进行索赔(在与神经系统相关的保障类别下的早期危疾保障——赔偿金额相当于与神经系统相关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20%)。

第二次索赔:心肌病,在 John51 岁时进行索赔(在与心脏相关的保障类别下的危疾保障——赔偿金额等于与心脏相关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100%)。

第三次索赔:原位癌,在 John52 岁时提出(癌症保障类别下的早期危疾保障——赔偿额等同于癌症保障类别原有保额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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