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大坎看历史 2024-11-07 01:15:15

五河县地处皖东北淮河中下游,因境内淮、浍、漴、潼、沱五水汇聚而得名。东接江苏省泗洪县,南与明光市、凤阳县接壤,西同蚌埠市和固镇县毗邻,北界泗县、灵璧县。县城四面环水,城中河水潺绕,水在城中,城在水间,素有“皖北水乡”之称,是“国家园林县城”。

历史沿革

本县始建于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以淮河、浍河、沱河、漴河、潼河交汇于五河口,故名五河县。

南宋绍兴初五河口屡为金据、宋、金争夺不休。绍兴十二年(1142年)。南宋与金达成和议,将东至淮水,西至大散关以北土地划归金国。由此,五河口沦入金国达100余年。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蒙古军灭金后,北方沦陷区遗民返回南宋境内。端平二年(1235年)南宋在五河口置隘口屯田。淳元年(1241年)五河口又陷于蒙古军。淳五年(1245年)淮西招抚使吕文德败蒙古军。收复五河口镇。咸淳七年(1271年)南宋遂在五河口镇置五河县。

本县境夏、商属徐州地,周属青州,春秋为鲁国地,战国为鲁、宋、吴三国国境,后属楚国。

秦为蕲、徐两县地,属泗水郡。

西汉置虹县,为虹县地(境内沱湖西岸有旧虹县遗址),属沛郡。东汉为夏丘县,属下邳国。三国时属魏。建置区划·建置

东晋在故虹县地置贡城戍。南朝前期属宋、齐、梁等国。北魏复名虹县,又名降城。北周时废。隋为夏丘县,属下邳郡。

唐初为夏丘县属泗州。武德四年(621年)分置虹县于古虹城,属仁州,六年废夏丘县。贞观八年(634年)移虹治于夏丘故城,废仁州改属泗州。元和四年(809年)改属宿州,大和三年(829年)复属泗州。大和七年(833年)仍属宿州。

北宋为虹县属淮南东路宿州,南宋置县时,属淮北东路淮安军。

元初属淮安路之临濠府,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属淮南路泗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属临濠府,六年九月改属中立府,七年八月改属凤阳府。

清初属凤阳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泗州为直隶州,五河改属泗州。

民国元年(1912年)直属安徽省,民国3年(1914年)5月隶属于安徽省淮泗道。民国16年(1927年)4月废道直属安徽省。民国21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1940年)8月改第六区为第四行政督察区,五河属之。抗日战争时期(1940—1946年)属淮北苏皖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泗五灵凤县。

1949年1月15日五河县城解放,30日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属皖北行署江淮第二行政公署。是年4月改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1952年4月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元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又改属宿县专区。1971年3月改为宿县地区。1979年2月仍改为宿县专区。1983年7月1日改属蚌埠市。

行政区划

清末行政区划,县以下设乡、图、里、堡。本县编户1城4乡16图19里57堡。

民国时期,县以下实行区、乡(镇)、保、甲制。民国初年本县设5个区。

民国18年(1929年)设7个区,64个乡,21个镇。

民国23年(1934年)并为4个区,区以下设22个联保,219个保,2251个甲,取消乡镇建置。

民国25年(1936年)以后,又恢复区、乡(镇)建置。全县设3个区,18个乡镇,211个保,2269个甲。

民国36年(1947年)取消区的建置,设19个乡镇,181个保,2100个甲。

1948年冬,本县境大部分地区解放,设有五北、沱西、浍北等区。

1949年元月15日五河县城解放,成立五河市实行军管。元月30日,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并建立县、区、乡三级人民政府。全县设立古沛、泊岗、潘村、花园、井头、淮北、路东、浍南、沱西、浍北、五北、刘集、濠城、固镇等14个区和五河市。4月固镇划归灵璧县,8月潘村,古沛、泊岗划归嘉山县。撤销花园区、将花园、枣巷、老鹳、观音堂4个乡划归浍南区。

1949年9月,全县划为9个区103个乡、镇。

1950年,将花园、枣巷、老鹳、观音堂4个乡划归凤阳,凤阳之临北镇划归五河。全县行政区划为8区1镇,94个乡,两个乡级镇(临北、濠城)。

1951年,浍北区连城西部之杨庄、连城站、楼底、下卯庄划出。1951年土改时全县划8区1镇,97个乡,904个行政村。土改结束后划为10个区107个乡。1954年仍为10个区,114个乡,1117个行政村。1955年进行并区并乡,将原五北、城关、井头、浍南、淮北、路东、浍河、浍北、濠城、沱西等10个区,101个乡1镇1港,并为双庙、井头、新集、四铺、刘集、濠城6个区,48个乡1港1镇。

1956年将48个乡合并为27个乡。

1958年为适应“人民公社化”的需要撤区并社,合并为12个人民公社、1镇。

1961年又设区划小公社,全县设9个区,44个人民公社,331个生产大队,2921个生产队。

1964年固镇县成立,将五河的王庄、刘集、石湖、濠城等10个公社划归固镇,1965年全县改设8个区,35个公社。

1967年又撤区,保持35个公社,1969年又并为14个公社,1972年又划为25个公社。

1980年又设区划小公社。全县设8个区,45个公社,394个大队,5524个生产队。

1983年开始实行政社分开,将公社、大队改为乡、村建制,保留公社管委会,1984年完成。1985年全县设8区1镇,45个乡,422个行政村,2573个村(居)民小组。

1986年,全县设8区1镇,45个乡,422个行政村。

1992年撤区并乡,全县设7个镇13个乡,438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即:撤销朱顶区设立朱顶乡和小溪镇。将朱顶、柳湖、井头三个乡合并成立朱顶乡;将小溪、石巷两乡合并成立小溪镇。撤销城郊区,设立头铺乡和长淮乡。将头铺乡、金岗乡合并成立头铺乡;将城郊乡划归城关镇。撤销新集区,设立新集镇、大新乡和安淮乡。将新集镇、姚管乡、双河乡、许场乡合并成立新集镇;将大新乡、郭府乡合并成立大新乡;将许场乡的王场村、吴场村与安淮乡合并成立安淮乡。撤销沫河口区,设立沫河口镇、曹顾张乡和临北乡。将沫河口乡、三铺乡、信湾乡合并成立沫河口镇;将曹顾张乡、石王乡合并成立曹顾张乡;将临北乡、黄咀乡合并成立临北乡。撤销浍南区,设立皇庙乡和园集乡。将皇庙乡、桑庙乡合并成立皇庙乡;将园集乡、安子口乡合并成立园集乡。撤销刘集区,设立东刘集镇和张集乡。将刘集乡、周庄乡合并成立东刘集镇;将张集乡、夏集乡合并成立张集乡。撤销小圩区,设立小圩镇和申集乡。将小圩乡、大圩乡、曹庙乡合并成立小圩镇;将申集乡、乔张乡、沱西乡合并成立申集乡。撤销双庙区设立双庙镇和武桥乡。将双庙乡、单滩乡、白墩乡、胡集乡、孙湖乡合并成立双忠庙镇;将武桥乡、天井乡合并成立武桥乡。将原城郊区城郊乡的西坝口村和原小圩区大圩乡的圩后村、申集乡的黄李村、彭集村、莫圩村以及原双庙区孙湖乡的阮圩村、孙湖村,单滩乡的三周村、紫圩村、单滩村合并到原水上乡,成立沱湖乡。

2000年9月1日,五河县开始并村工作试点,9月30日全面推开,10月20日全部结束。经过调整全县438个行政村合并为223个村民委员会。

2001年12月五河县乡镇区划调整,由20个调整为15个(13个镇,2个乡)。调整后的乡镇行政区划如下:撤销皇庙乡、园集乡,合并设立浍南镇,以原皇庙乡、园集乡的行政区划为浍南镇的行政区划,镇政府驻皇庙;撤销武桥乡,设立武桥镇,以原武桥乡的行政区域和原双忠庙镇的邓圩、陈胡、刘蔡、白墩、白行等5个村的区域为武桥镇的行政区域,因种种原因,上述5个村仍为双忠庙镇管辖,武桥镇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双忠庙镇行政区划,设立双忠庙镇,以原双忠庙镇行政区域和原沱湖乡阮圩、孙湖、单滩、三周、訾湖等5个村的区域为双忠庙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申集乡,设立申集镇,以原申集乡的行政区域和原沱湖乡的黄李、彭集、莫圩等3个村的区域为申集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申集;调整沱湖乡行政区划,以原沱湖乡的浍河、淮河、沱湖、大岗、西坝口5个村委会的区域为沱湖乡的行政区域,乡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曹顾张乡,将其整建制并人沫河口镇,以原沫河口镇、曹顾张乡的行政区域为沫河口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长淮乡,将其整建制并入城关镇,以原城关镇、长淮乡的行政区域为城关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张集乡,将其整建制并入东刘集镇,以原东刘集镇、张集乡的行政区域为东刘集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安淮乡,将其整建制并入头铺镇,以原头铺乡、安淮乡的行政区域为头铺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朱顶乡,设立朱顶镇,行政区域不变,镇政府驻朱顶;新集镇、大新镇、临北乡、小溪镇、小圩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09年,五河县辖13个镇2个乡,223个村民委员会,14个居民委员会。

现在全县辖12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分别是:城关镇、新集镇、小溪镇、双忠庙镇、小圩镇、东刘集镇、头铺镇、大新镇、武桥镇、朱顶镇、浍南镇、申集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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