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0年前,“96南大碎尸案”发生,2008年,一个叫黑弥散的网友,在天涯发表该案的推断,网友惊呼:他就是凶手。南京警方闻讯出动,可事实却出人意外。如今30年即将过去,案件还能侦破吗?
1996年1月19日,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在这个寒冷的早晨,一个女环卫工在南京新街口华侨路的垃圾桶旁边,捡到一个提包,她发现了一个装着满满一袋子熟肉。
她满心欢喜地把熟肉拿回家,以为这是那个富人家不慎丢弃的,给她这样的穷人带来了福利。她打开袋子,发现里面的熟肉切成一块块的,白白净净的,看来今天中午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她慢慢把那些熟肉捡出来,放进盘子里,不料有几个肉段滚了出来,但老太婆看清肉段上的指甲后,吓得顿时跌坐在地。
警方闻讯赶到,初步判断那几根肉段,就是人体的指头,其余的肉究竟是什么肉,需要等到法医的进一步验证。
警方迅速在新街口周边进行搜寻,并没有发现其他肉块。
经过法医鉴定,这些人体组织属于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于是警方发出了认尸通报和协查报告。
认尸通报出来后,南大信息管理专业与计算机应用成人教育脱产班一个女同学找到警方,说她们同寝室一个叫刁爱青的女同学,已经失踪了10天。
但是警方这么时候,还不能证实死者就是刁爱青,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围绕着南大校园的水佐岗路和龙王山,发现了其他人体组织,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后来的尸块中有蒸煮过的头颅,不过保留了脸部的完整,警方通过对照片的对比,认定死者就是刁爱青。
这就是震惊全国的“119南大碎尸案”。
根据警方的调查,刁爱青出生于1976年,身高约一米六五,身材适中,留着一头短发,性格文静、内向。1月10日的傍晚,因为宿舍有人用了电磁炉烧东西,被管理员发现并罚款,刁爱青没用但被要求均摊罚款,她有些生气,便走出校门出去散心,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
她是大一的学生,人际关系并不复杂,但她所住的鼓楼校区南园四舍,属于开放性的宿舍楼,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给破案增加了难度。
刁爱青的尸体被分割成2000多块,刀口很整齐,骨头的肢解得也很整齐,而且尸体的头部和内脏都被煮过。
令警方气愤的是,从第一包尸块发现的时间,到最后一包尸块,中间相差了近10天的时间,警方已经开始全面调查,没想到凶手的心理素质这么强大,居然堂而皇之地抛尸。
在刁爱青被杀的原因上,警方模拟了几种说法:第一,针对受害人有预谋的犯罪;第二、与已婚人士交易,引起口角被杀,事后毁尸灭迹;第三种、被变态杀手盯上并被杀。
刁爱青只是刚刚来南京三个多月的农村少女,经济不宽裕,没有仇家和情敌,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
有一种可能:就是刁爱青在街上溜达的时候,被凶手搭讪,然后跟着凶手走了。根据尸块煮熟的程度,警方一度认为刁爱青在失踪后几天还活着,可能被凶手囚禁,后来凶手为了防止罪行败露,对着可怜的少女下了死手,并把尸体分解成2000多块,每一块2到3厘米大小,选择了不同时间不同的地段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厨师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三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到后来,连学校周边的锅炉工,也在排查范围之内。
最初发现肉块的时候,警方怀疑案发现场是餐馆,重点巡查南大饭店、小吃部、餐馆等餐饮场所的下水,在附近的下水管道查验血迹,油脂或人体特征物证,但因警力所限,加之随后又出现新的抛尸,视线重点转移到南大校园内。
后来网友在讨论此案的时候,根据网上的一些公开资料,比如肉块被切成小块,内脏也完好无损,肉块有冰冻过的痕迹等等。推断凶手在杀人分尸之后,很可能产生了把人肉混在猪肉中,做成红烧肉的想法,但是担心被人吃出来,最终选择了抛尸。
而一般的餐馆里,都有存放食品的冰柜或者冰箱,也完全符合尸块的检验特征。
那年头DNA技术不成熟,警方的破案手段主要靠走访调查,寻找蛛丝马迹,南京市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可惜的是一两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
不过,警方从一个手提包里发现了火药的成分,也一度怀疑是猎人,可惜从这个方向调查,并没有多少发现。
时间一晃12年过去了,这个案件一直没有任何进展,也成了网路上侦探迷们火爆的话题。
2008年6月19日晚上21点49分,一个网名叫黑弥散的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了一篇帖子,是还原和剖析“96南大碎尸案”的,帖子一出,瞬间引爆网络,网友纷纷跟帖,怀疑这个黑弥散就是杀害刁爱青的凶手。
黑弥撒首先就否定了当年警方对于“凶手可能从事屠夫、厨师、锅炉工”的猜测。之后,这名叫黑弥撒网友,对凶手心理进行了猜测和推断,并对当年南大周围可能影响到本案的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案件经过进行了复原,分析之如理,描述之详尽,猜测之逼真,令那些侦探迷们不得不佩服。
有网友提出,如果案子不是他做的,怎么写得这么详实?
也有网友不认同黑弥散的说法。网友“糖水铺”就认为,即凶手很有可能还有其他的“隐形”作案工具,比如,可以迅速除掉大量流血的排水槽,因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更加有利于凶手及时处理掉溢出的血液,并不留痕迹。这样的地方,很可能就是距离排水沟最近的小餐馆或者私人诊所的后房。
在这篇帖子里,黑弥散提出了他的“打口碟”说。
什么是“打口碟”?
现在很多网友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打口碟”其实就是CD,是国外正版的碟片。国外的碟片商人因为高估的市场而大量生产出来的碟片,结果卖不出去,不得不进行打口处理之后,当作塑料卖掉。而这些洋塑料进到中国之后,一些不法商贩把完整的碟片挑选出来卖,价格便宜实惠,这就是打口碟。
按照黑弥散的推断,刁爱青傍晚出去,在街边遇到卖打口碟的小贩,从而被引诱到凶手的家里遭到了囚禁,最终惨遭杀害。
下面就是黑弥散发表在天涯上的原文,我们可以根据他的原文,对他的推理进一步分析。
原文是这样的: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
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
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
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抛尸地图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
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
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
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位,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
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
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
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
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
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
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
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
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以上这段两千多字的短文,就是黑弥散对于“96南大碎尸案”的推断。而根据警方的调查,刁爱青身上确实有一部随身听,她平时就喜欢带着随身听,失踪的当天晚上也带出去了,案发后,她的随身听不见了。
而刁爱青的舍友也对警方说过一件事,那就是她好像在某个书店有朋友。
这样一来,黑弥散的推断,几乎就能够站得住脚,而黑弥散的头像,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因此网友认定:他就是凶手。
黑弥散究竟是何人?南京警方很快出动并找到了他,然而,他的真实身份却出乎警方的预料,他才26岁,南京本地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酷爱音乐和文学,“119南大碎尸案”发生时,他只有14岁,还是一个中学生,区区一个中学生。
警方随后也按照黑弥散的推论进行过相关调查,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时间一晃,已经过去了近30年。
按照中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20年,2016年1月19日,网传当天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但很快,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将依照刑法规定继续追查。
2021年3月29日,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
但是在几天之后,受害者家属撤诉,原因不明。
有网友怀疑,杀害刁爱青的凶手,很可能就在南大,如今身居高位,所以设法阻碍对案件的推进。
不过这种说法毫无根据。
如今案件已经过去30年,警方手里的线索寥寥无几,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也许不久的将来,案件会被侦破,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