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创业板,在政策取向上首先需要解决“设立创业板市场的目的是什么”的认识问题。有人认为设立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融资渠道,将一批中小企业推上股票市场;也有人认为设立创业板的目的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新的投资市场和投资工具,以满足证券市场投资增长的需要。我们认为,这些认识未能切中根本。以此为政策基础,对创业板的设立和未来发展是很不利的。
创业板市场,顾名思义,是以激励“创业”为其基本立足点。激励“创业”的关键点,不仅在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成长,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成长,推进各种新产业的产生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第一,创业板是为成长型中小企业设立的,并非为所有的中小企业服务。按产业分类,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大致可分为四类:其一,已产业化了的传统行业中的中小企业。例如,钢铁、水泥、石化、纺织轻工、煤矿、机器制造等行业。在这些产业中,本来应以大型企业为主,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批小型企业,如小钢铁厂、小水泥厂、小炼油厂、小煤窑、小型纺织厂、小机器制造厂等。其二,为大型企业进行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例如,汽车配件厂、机器配件厂、专门的零部件生产厂等。其三,本应产业化但因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而未产业化的中小企业。例如,旅游业、咨询业、信息技术业等。其四,以高新技术开发、生产和产业化为基本职能的中小企业。
毋庸赘述,上述第一类中小企业的存在,本来就是不合理且不正常的,为此,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不以其为激励对象;第二类中小企业中,具有填补空白、运用高新技术(包括专有技能)等特色的中小企业属创业板的激励对象,而运用传统技术工艺、生产传统产品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创业板激励的对象;第三类,尤其是第四类中小企业是创业板激励的主要对象所在。因此,不能不加区别地将各类中小企业都纳入创业板服务的范畴,更应避免一些大企业通过分割成小的经营规模来争取在创业板上市的尝试。
第二,创业板不应仅激励资本投资,而应着力激励人才投资。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曾有过良好的快速成长,可经营规模扩展到一定程度后,在迈上一个新台阶——产业化经营时,纷纷陷入困境,其中固然有经营理念、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但最为关键的问题是经营人才结构不合理。
中小企业成长及其产业化所需人才大致包括5类,即技术开发人才、企业管理人才、生产工艺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和资产运作人才。在“创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类型的人才。例如,在种子阶段(即开发阶段),主要由技术开发人才承担工作;在创业阶段(即初试和中试阶段),除需技术开发人才外,还需由生产工艺专家的加盟;在拓展阶段(即小批量试生产阶段),除技术开发和生产工艺人才外,需要有企业管理人才的加入;在发展阶段(即批量生产,产品正式进入市场阶段),需要有资产运作专家和市场营销专家参与其中。显然,中小企业成长及其产业化的成功,是各类人才集中发挥其智慧和才能、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人才结构不合理,即便拥有充裕的资金,中小企业的成长和产业化进程也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甚至在发展进程中“夭折”。这样的惨剧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历史中已是屡见不鲜。
死都死了,何谈基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