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论》是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代表著作,写成于 1937 年 7 月。当时中国共产党内存在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思想,使中国革命在 1931-1934 年遭受极大损失。文章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其核心思想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1.实践的决定性作用
强调人类认识源于实践,一切真知必须从直接经验中获取。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基础,更是推动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实践人们才能逐步深化对客观规律的理解。
2.认识的辩证运动
揭示认识需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螺旋上升过程。第一次飞跃: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到形成理性认识(如革命理论);第二次飞跃:将理论重新应用于实践并指导新的实践(如用理论指导革命行动);循环往复中,认识不断修正、深化。
3.真理的检验标准
明确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批判教条主义(照搬理论)和经验主义(停留于片面经验),主张用实践结果验证理论的正确性,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现实意义:这篇文章为党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哲学基础,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指导中国革命突破教条束缚,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基石。其认识论观点至今对处理改革、创新等现实问题仍具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