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冷研作者团队-Watkin's 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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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提及秦军精锐,大家所熟知的大多是锐士这个称呼,但锐士并不是秦军中的正式称呼,相反的是秦人喜欢用“奔命”来指代军队,那么秦人的奔命兵到底是一种什么兵种呢?秦、汉时期所谓“奔命兵”的含义,东汉时的应劭,将之解释为郡国征发“材官、骑士”以后所编组而成的部队,“旧时郡国皆有材官骑士以赴急难,今夷反,常兵不足以讨之,故权选取精勇,闻命奔走,故谓之奔命。”这一史学观点,如今已流行长达千年。然而,在材官、骑士、轻车、楼船士皆已被罢置的东汉时期,时人对于旧制的追忆难免会存在偏差。而出土秦简牍的发现,也几乎完全否定了应劭所谓奔命兵为“材官、骑士”的说法。那么,历史上真实的“奔命兵”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出土相关律文最早出土的涉及“奔命”这一名称的简牍,见于睡虎地秦墓《魏奔命律》(律令之名见于原简),其释文具体如下: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将军:假门逆旅,赘壻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烹牛食士,赐之叁饭而勿予殽。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壕。”
▲古代攻城
可以看到,魏王在诏令中毫无忌讳地将“假门逆旅,赘壻后父”划入进“奔命”的范畴,并明确告知将军“勿恤视”、“赐之叁饭而勿予殽”,在大军“攻城用其不足”时,要使奔命“堙壕”,即作为“炮灰”填壕沟。
可以说,在魏王眼里,国家以“奔命”之名所征发的“假门逆旅,赘壻后父”,在魏军中简直连基本的人权都不具备,日常吃的是刑徒的伙食,做的是亡命的工作。显然,《魏奔命律》所涉及的被征发士卒,并非如应劭所言,是接受过一定军事训练的郡国“材官骑士”。
所谓“假门逆旅,赘壻后父”,显然属于一般民众中的特殊群体,其中大多数人,可能甚至都没有接受过最基础的军事训练。
当然,《魏奔命律》所收录的诏令,毕竟不能认为其可以完全代表秦国的情景。幸而在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的32年后,湖南大学又从香港文物商人手中以150万元的价格回收到2000余枚秦简,进而为我们揭开了秦代《奔警律》的真实内容。2015年出版的《岳麓书院藏秦简(肆)》,其公布的简1252、1253、1369、1383释文具体如下:
“奔警律曰:先粼黔首当奔警者,为五寸符,人一,右在县官,左在黔首,黔首佩之即奔警。诸挟符者皆奔警故徼外盗彻所,合符焉,以选伍之。黔首老弱及癃病,不可令奔警者,牒书署其故,勿予符。其故徼县道,各令令守城邑害所,豫先分善署之,裁为置将吏而皆令先知所主;即奔警,各亟走,所主将吏善办治之。老弱癃病不足以守,豫遣重卒期足以益守,令先知所主。”
▲县令召集民众守城
据简文所言,所谓“黔首奔警”的流程,首先是县廷召集黔首,遴选其中不属于“老弱及癃病”的壮年健康男性,各予以“右在县官,左在黔首”的“五寸符”作为其身份证明,令其前往“故徼外盗彻所”、“城邑害所”处进行戍守。
而在征发“奔警”者的过程中,县廷要做到“豫先分善署之,裁为置将吏而皆令先知所主”,使“奔警”者能够预先了解自己所即将前往的目的地,以及将来所要服从的军事长官。
同时,还要以文书记录所以不征发“黔首老弱及癃病”的原因,即所谓“牒书署其故”。若发现存在“老弱癃病不足以守”的情况,即使没有紧急情况,也要启动奔命程式,“豫遣重卒期足以益守”,从而做到有备无患。
出土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兴律》中,亦见有“奔命”的记载,简399:“当奔命而逋不行,完为城旦。”这是关于已被官府所征发为“奔命”的黔首不去鄣塞处报道,做了“逃兵”的处罚。
奔命兵的组织、作战与禀食从《魏奔命律》及《秦奔警律》的内容上来看,前者所欲征发的对象是一般民众中的“假门逆旅,赘壻后父”这一特殊群体,据张继海《睡虎地秦简魏户律的再研究》一文,其所针对的“赘婿后父”群体,应是国内成年男性与(得到国家政策优待的)烈士遗孀之间重组家庭的行为的产物。
而“假门逆旅”,据臧知非《“叚门逆旅”新探》一文,应解释为“长期借居于他人家庭或旅店的游荡之人”——总之,是在魏王眼中钻了国家抚恤制度的空子,或本身就难以进行管束的人——而后者所欲征发的对象则是“黔首”,即没有特别身份的一般民众。就秦、汉时期而言,显然“奔命”一词,更多是指政府征发一般民众为兵。
出土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简124—160《南郡卒史复攸狱簿》中,见载有一起县廷征发“奔命兵”往击反寇的例子,相关简文摘录如下:
“苍梧守灶、尉徒唯谓:利乡反,新黔首往击,去北当捕治者多,皆未得,其事甚害难,恐为败。库视狱留,以问狱史氏,氏曰:苍梧县反者,御史恒令南郡复。义等战死,新黔首恐,操其假兵匿山中,诱召稍来,皆摇恐畏,其大不安,有须南郡复者即来捕。
义等将吏卒击反盗,弗先候视,为惊败,义等罪也,上书言裁新黔首罪,它如书。灶、徒唯曰:教谓库,新黔首当捕者不得,勉力善备,弗谓害难,恐为败。唯谓库久矣,忘弗识,它如库。氏曰:劾下与攸守媱、丞魁治,令史[镸左]与义发新黔首往候视,反盗多,益发与战。义死,攸又益发新黔首往击,破,凡三辈,并主籍。其二辈战北,当捕。其二辈战北,当捕,名籍副并居一笥中,[镸左]亡,不得,未有以別知当捕者。”
▲秦始皇兵马俑
尽管简文本身并未明确提及“奔命”的名称,然而从征发对象为“新黔首”,征发形式为临时征发,部队指挥官为“令史”这三点上来看,显然,在县廷征发新黔首为兵时,被征发的新黔首名义上就是“奔命”。
县廷下令征发时,会让官吏将黔首的身份信息记录在“名籍”上,方便进行管理、断狱工作。据出土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赐律》简297:“斗食、令史肉十斤”,可知“令史”秩级应为“斗食”,年奉在百石以下。
在秦代的县一级行政体制下,令史有临时充任百石秩级的官署“啬夫(主事者)”守官的职责,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置吏律》:“官啬夫即不存,令君子无害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
而在《奏谳书》所提到的“利乡反”事件中,令史“[镸左]”与令史“义”两人,显然同样是以“守”的形式临时充任屯长或屯长以上级别的军官,从而被县廷授予“斗食”一级的文吏所不可能接触的兵权的。
在苍梧县的平叛作战中,令史“义”的表现可以说相当之差,似乎是由于缺乏军事经验的缘故,令史“义”在行动中犯下了“弗先候视”的错误,导致秦军在面对“反寇”突袭时为其所“惊败”。
在秦、汉时期,大部分临时充任奔命兵指挥官的人可能都缺乏作为军官的基本职业素养。出土材料显示,除以秩级为斗食的“令史”临时充任指挥官以外,奔命兵的指挥官还可能由秩级为120石的校长,秩级为200—400石的县尉所充任。里耶秦简8-439+8-519+8-537+8-1899:
“廿五年九月己丑,将奔命校长周爰书:敦长买、什长嘉皆告曰:徒士五(伍)右里缭可,行到零阳庑溪桥亡,不知外内,恐为盗贼,敢告。缭可年可廿五岁,长可六尺八寸,赤色,多发,未产须,衣络袍一、络单胡衣一,操具弩二、丝弦四、矢二百、巨剑一、米一石五斗。”
出土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见载有秩级160石的“卫尉校长”和秩级120石的“校长”,李昭毅《试释<二年律令·秩律>所见卫尉五百将、卫尉士吏和卫官校长》一文认为,“卫尉校长”的执掌为宫廷戍卫,秩级高于一般校长。
屯长,《后汉书·百官一》称“屯长比二百石”,而在这里,我们则可以看到“将奔命校长”以较低的秩级统率更高秩级的“屯长”的情况。这或许是奔命兵制度所独有的特色。“利乡反”事件中的两名负责指挥的令史,或许也是以同样的方式统率奔命兵的。
这支部队应来自于洞庭郡,简文所提到的“零阳”即今湖南慈利县,位于迁陵古城以东约250公里的位置。
在奔命兵的组织中,见载于文书的最低级别的“吏”为“什长”,与《尉缭子·伍制令》“吏自什长以上”的记载相符,这有可能暗示了“伍长”一级的军官仍属于“兵”而非“吏”的序列。
又从缭可逃亡时,窃走“衣络袍一、络单胡衣一,操具弩二、丝弦四、矢二百、巨剑一、米一石五斗”的记载来看,奔命兵的基本装备应是较为齐全的,而缭可之所以在逃亡时没有携带甲胄,可能是不愿增加额外负重,或害怕当地“反寇”将之认定为落单的秦军士兵,从而对其发起攻击的缘故。
出土里耶秦简中,还有两段简文的内容,与秦代奔命兵的组织与禀食有关。
简9-452:
“□□年十一月甲申朔庚子,丹阳将奔命尉虞敢言之:前日□稟丹阳将奔命吏卒食迁陵,迁陵弗稟。请安稟,谒报。敢言之。十一月庚子水十一刻刻下尽,士伍丹阳□里向以来。彻□。襄手。”
简9-1114:
“廿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戊子,鄢将奔命尉沮敢告贰春乡主:移计二牒,署公假于牒。食皆尽戊子,可受续食。病有瘳,遣从□。敢告主。十一月己丑,贰春乡后敢言之:写上,谒令仓以从事。敢言之。尚手。十一月壬辰,迁陵守丞戍告仓,以律令从事。丞手。即走筭行。”
县尉一职,根据出土张家山汉简及尹湾汉简的内容,可知其秩级在200—400石不等。而官印考古工作所发现的多枚“左尉”、“右尉”印,则说明秦代存在于县级政府机构设置多名县尉的制度,而这,也就让部分县尉有了带兵出征在外,摆脱县一级政府的日常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机会。
据简文可知,作为丹阳、鄢县奔命兵的指挥官,在申请禀食时,可以主动选择与县一级或乡一级进行对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后勤补给。而由于种种原因,县内还会出现“弗稟”的情况,导致部队不能及时得到补给。
毕竟,说到底“奔命”也只是政府在情况危急时所紧急征发的士兵,各方面的工作没能及时赶上,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结语秦代的奔命兵,作为秦、汉时期,政府临时从适龄男性中所征发的士兵而言,并非是像应劭所说的那样,可以被我们视为帝国的精锐武装力量。
尽管与魏国的“同行”们相比起来,秦国给“奔命”们的待遇已经足够好,然而,无论是缺乏军事素养与作战经验,临时充任首领的军中长官;还是在面对突然增长的行政压力时,不断出现各种失职行为的行政机构,对于被征发为“奔命”的秦国黔首而言,都无疑是相当地难以相处。
然而,每当边境出现紧急事态,而原有的常规武装力量又无法应对变局时,被大量征发的“奔命”,就是秦政府在当地挽回局势的唯一希望。而正是依靠他们的努力奋战,秦始皇才得以完成“南征百越,北击匈奴”的惊人壮举。
历史上首次完成“大一统”任务的秦帝国,也才得以立足于历史的滚滚长河中。
参考资料:
《岳麓秦简<奔警律>及相关问题浅论》
《睡虎地秦简魏户律的再研究》
《“叚门逆旅”新探》
《试释<二年律令·秩律>所见卫尉五百将、卫尉士吏和卫官校长》
《岳麓书院藏秦简》
《睡虎地秦墓竹简》
《里耶秦简校释》
《张家山汉墓竹简 247号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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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章邯的墓军,你以为挖墓的都是去当兵?废材?填坑的?……人家里边有曾经的什长、司马、匠人等等好不……战时一样复原职,打仗立功赎罪。
疲于奔命原来是个具体现象啊
其实东汉人也没说错,成熟的奔命制就是现代后备役,其中可以有退伍民和青壮民(不一定全指良民)。这主要是时期不同,春秋战国,奔命就是临时役兵,比如秦末跟义军作战的造墓军,比如各国大战时候的辅兵,汉朝就是后备役临时调命。……读历史要有时间观念,不要死读,什么都是演变的,不会一成不变。
说透了就是无业游民和劳改犯强行征调,组成一支“送死队”。哪里累,哪里需要冲锋,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