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罗马斗兽还生猛,儒生都能肉搏杀野猪,汉代人对角斗有多狂热?

冷兵器研究所 2024-08-28 10:15:52

作者|冷研作者团队-Watkin's 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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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尚武精神”,一直以来都被视为是军事强权所必然具有的人格特征。古代西方的罗马帝国,就以伟大的竞技场,作为培养罗马人对血腥活动的崇拜感情的始发站。历史上被罗马的国家机器判处死刑,束缚手脚,葬身于猛兽之口下的人可谓不计其数。然而,古罗马角斗场并非像我们刻板印象中的那样“武松”辈出,常有高手在持械或徒手格斗中反杀猛兽的情况——真实的古罗马角斗场,仍然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厮杀作为活动的中心,而在被束缚活动能力的罪犯与猛兽之间几乎不存在“搏斗”,称得上是“率兽食人”。如果我们将视角转移至东方,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东方的汉帝国,才是那个喜欢看“人斗兽”的家伙。如果你能够为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皇帝们所安排一场会面,那么,你也一定会听到他们争论东西方斗兽活动之间的娱乐性高低。汉朝时期的“角斗”活动究竟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探究竟。

中国角抵、击剑、斗兽活动的历史

“角抵”,即双方以角力、摔跤的方式较量胜负的一种体育运动,其成规模的竞赛在中国古代出现的时间,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仅见《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是月也,大饮烝。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战国时期的学者、儒士意图借助对上古旧例的追溯而让“武戏”所纳入“礼”的活动中,主动参与军事训练活动,以提高礼学地位的政治目的。

此外,《管子·七法》有言:“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也向我们说明了角抵在当时属于一种较为可靠且泛用的军事选拔手段,且不同于《礼记》所言的“孟冬之月”,主要在春、秋二季进行,与秦、汉时期的“试射”活动同时。

“角抵”一名,至南北朝、隋唐时期仍在使用,南梁时期的任昉认为其来源最早可以追溯至远古时期的蚩尤,取“以角牛抵人”之意,《述异记》曰:“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牛氐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抵。汉造角抵戏,盖其遗制也。”

而“角抵”的招式,最早的记载见于春秋时期的南宫长万杀宋闵公一事,《公羊传·庄公十二年》:“万怒,搏闵公,绝其脰。”

力士之间的私下比赛,则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少室周者,古之贞廉洁悫者也,为赵襄主力士。与中牟徐子角力,不若也,入言之襄主以自代也。襄主曰:‘子之处,人之所欲也,何为言徐子以自代?’曰:‘臣以力事君者也。今徐子力多臣,臣不以自代也。恐他人言之而为罪也。’一曰:少室周为襄主骖乘,至晋阳,有力士牛子耕,与角力而不胜。周言于主曰:‘主之所以使臣骖乘者,以臣多力也。今有多力于臣者,愿进之。’”

▲(战国时期的角抵活动,可以看到,角力双方的着束均为长裤)

▲(出土凤凰山秦墓木篦《角抵图》,可以看到,角力双方的着束均为兜裆布)

▲(河南新密打虎亭汉墓壁画,材士角抵图)

角抵活动最初进入宫廷视线的时间,可以明确为秦二世时期,《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角抵、优俳之观。”

班固在《汉书·刑法志》中,据此认为:“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

尽管班固对于角抵戏的“反礼”特征持批判态度,但也同样肯定了其“治兵振旅”的作用,并认为汉元帝(公元年前48——前33年在位)时期“始罢角抵”对国防事业不利:“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不过,元帝时“罢角抵”也并非是官方下令对所有与“角斗”有关的事物均予以禁绝,事实上,直到汉成帝(公元前33——前7年在位)年间,仍有“上将大夸胡人以多禽兽,秋,命右扶风发民入南山,西自褒斜,东至弘农,南驱汉中,张罗罔罴罘,捕熊罴、豪猪、虎豹、狖玃、狐菟、麋鹿,载以槛车,输长杨射熊馆。以罔为周阹,纵禽兽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获,上亲临观焉。”的记载,只是参与“角斗”的人员,从需要汉廷出资供养的斗士,转为了异邦的来朝胡人而已。

东汉时期,由汉帝国官方组织的角抵戏仍有记载,并呈现出自“罢角抵之戏”以后的复兴态势,《后汉书·东夷列传》、《后汉书·南匈奴列传》:

“顺帝永和元年,(扶余)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呼兰若尸逐就单于兜楼储先在京师,汉安二年立之。天子临轩,大鸿胪持节拜授玺绶,引上殿。赐青盖驾驷、鼓车、安车、驸马骑、玉具刀剑、什物,给彩布二千匹。赐单于阏氏以下金锦错杂具,軿车马二乘。遣行中郎将持节护送单于归南庭。诏太常、大鸿胪与诸国侍子于广阳城门外祖会,飨赐作乐,角抵百戏。顺帝幸胡桃宫临观之”。

《后汉书·礼仪中》亦载:“飨遣故卫士仪:百官会,位定,谒者持节引故卫士入自端门。卫司马执幡钲护行。行定,侍御史持节慰劳,以诏恩问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毕飨,赐作乐,观以角抵。乐阕罢遣,劝以农桑。”

可见,参与者主要为中国斗士的“角抵之戏”已再度为帝国宫廷所接纳,成为一大重要的娱乐活动。

此外,成文于战国时期的《庄子·说剑》一篇,尽管被多数人所公认为伪作,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所存在的,主要由民间士人所参与,举办场地设于宫廷内部的剑术比赛:“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王乃校剑士七日,死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

对于仅有一夫之勇的参赛者们而言,剑术与勇敢是他们获取官职、俸禄的唯一手段。

▲(出土河南郑州新通桥画像砖,汉代的击剑)

▲(出土南阳唐河针织厂汉墓画像砖,汉代的击剑)

▲(出土山东微山两城汉画像石,汉代的剑、盾组合)

此外,汉代的王侯将相,也常有习练剑术、与人较量的经历。《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载:“元朔五年,(淮南王)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乃召与戏。被一再辞让,误中太子。”

▲(出土四川新津崖墓画像石,剑术突刺)

▲(出土江苏铜山小李村汉画像石,钩镶破戟)

▲(出土江苏铜山小李村汉画像石,钩镶破戟)

汉初的曲城侯虫达,更是以剑术而闻名天下,《史记·日者列传》:“褚先生曰:‘齐张仲、曲成侯以善击刺学用剑,立名天下。’”

《论衡·别通篇》更是将“曲城之学”与“越女剑”并称,认为:“剑伎之家,斗战必胜者,得曲城、越女之学也。两敌相遭,一巧一拙,其必胜者,有术之家也。孔、墨之业,贤圣之书,非徒曲城、越女之功也。成人之操,益人之知,非徒战斗必胜之策也。故剑伎之术,有必胜之名;贤圣之书,有必尊之声。”

魏晋时期的阮籍,亦有诗云:“少年学击剑,妙伎过曲城。”曲城侯虫达的剑术,其在死后数百年犹能有此威名,其人用剑实力之强,也就可见一斑了。

▲(金庸小说中的“越女”阿青)

▲(出土绥德大弧梁画像石,汉代的击剑)

▲(出土山东省嘉祥县满硐乡宋山村画像石,汉代的击剑)

▲(出土山东微山两城山画像石,汉代的大盾、剑组合)

▲(出土安徽宿县画像石,汉代的击剑)

与猛兽之间进行搏斗的体育活动,最初起源于何时已不可考,然其兴盛于汉代。却是无可争议的。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代的纣王“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汉书·武五子传》亦记载汉广陵厉王刘胥“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

鉴于汉代时人对于殷纣的描写,多少带有一些“以今度古”的意味,我们可以认为,汉代儒士对于“贵人”亲自下场与猛兽搏击之事,是普遍抱有一定反感态度的,所谓“此非人君之所为”也。

▲(出土洛阳金村铜镜,战国时期的“骑马斗虎图”)

然而,据《汉书·东方朔传》记载,作为一国之君的汉武帝亦相当喜好狩猎,常常微服出行,与陇西、北地的良家子一同在外射猎,随行骑士中不乏能够“手格猛兽”的好手:

“八九月中,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常称平阳侯。旦明,入山下驰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罴,驰骛禾稼稻粳之地。”

就连汉武帝本人,都有“好自击熊”的记录,《三辅黄图·卷五》:“射熊观,在长杨宫。武帝好自击熊。”皇帝个人的不羁性格,无疑影响到了斗兽活动在汉代的兴盛。

除紧张刺激,对场地要求相当之高的“人兽相搏”以外,汉代的民间艺术表演者,亦在斗兽活动的基础上创作出了“象人拟斗”的戏剧表演。

如《东海黄公戏》,就被认为是我国戏剧史上首次直接见诸于史料的,包含具体故事情节的戏剧演出(《庄子》及《史记》中,可能有一部分内容来源于当时的民间戏剧表演,但没有明确证据)。

东汉张衡《西京赋》:“东海黄公,赤刀粤祝,冀厌白虎,卒不能救,狭邪作蛊,于是不售。”

东晋葛洪《西京杂记》:“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术能制蛇御虎,佩赤金刀,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及衰老,气力羸惫,饮酒过度,不能复行其术。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厭之。术既不行,遂为虎所杀。三辅人俗用以为戏。”

▲(出土郑州汉画像石,东海黄公

▲(出土南阳县汉画像石,象人“斗牛”表演)

秦汉帝国的“角斗”场所

与西方的古罗马所相同的是,汉代也常常将“斗兽场”作为对犯罪者的处刑场所。不同的是,汉朝允许罪人携带武器入场与兽搏斗,若能杀死猛兽,统治者亦可能在心情愉悦的前提下,对其罪行予以宽恕。那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国古代的角斗场所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在中国古代,于皇家领地内专门划出场所,以用于圈养猛兽的习俗可谓早已有之。如《太平御览·卷一九七》引《穆天子传》,就记载有:“高奔戎获虎,畜於东虞,命曰虎牢”一事。

而《史记·殷本纪》及《管子·轻重》异文(见于《太平御览·卷八九一》)等文献,更是将为君王圈养猛兽的传统,向前追溯至“桀纣”的时代:“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桀之时,女乐三万人,放虎于市,观其惊骇”。

在汉代,除天子及皇室成员所遍置于天下各地的苑囿以外,汉初分封的诸侯王亦有兽圈,《汉书·枚乘传》:“夫吴有诸侯之位,而实富于天子……修治上林,杂以离宫,积聚玩好,圈守禽兽,不如长洲之苑。”

在枚乘的话语中,“长洲之苑”的规格甚至要比关中的上林苑还要更高。其所言者,固然因为抱有劝吴王“安享富贵”的目的而多少有些失真,然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汉初诸侯国的富庶程度。

汉初所封诸侯王,其国苑囿大抵承袭自战国时的王家苑囿。位于关中的皇室苑囿,亦早在秦国尚存时便已有记载,《大平御览》卷一九十七及四八十三所引《列士传》云:“秦王召魏公子无忌,不行,仅朱亥奉璧一双诣秦。秦王怒,使置亥于兽圈中。亥瞋目视兽,皆血溅于兽面,兽不敢动。”

据此所言,则“人兽相搏”亦早在战国时期便已于秦中流行,并作为一种刑罚而存在。

▲(出土河南郑州画像砖,持剑斗兽)

据史籍所言,汉帝国置于长安的兽圈实行着分类管理的制度,分别有虎圈、狮子圈、彘圈、射熊馆。

《史记·封禅书》载:“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前殿度高未央。其东则凤阙,高二十馀丈。其西则商中,数十里虎圈。”《长安志》引《三辅黄图》有:“(汉)兽圈九。彘圈一,在未央宫中。”《太平御览》卷一九七引《三辅故事》云:“师子圈,在建章宫西南。”《汉书·元帝纪》:“永光……五年……冬,上幸长杨射熊馆,布车骑,大猎。”

传世文献所见汉代的斗兽活动,并没有固定的举办地点,皇帝本人位于何处兽圈观战都是有可能的。

关于“斗兽场”的建筑结构,我们参考《汉书·外戚传》的记载:“建昭中,上幸虎圈斗兽,后宫皆坐。熊佚出圈,攀槛欲上殿。左右贵人傅昭仪等皆惊走,冯婕妤直前当熊而立,左右格杀熊。”

汉元帝时,在斗兽表演中曾发生过熊“熊佚出圈,攀槛欲上殿”的意外事件,据此可以判断认为,秦汉帝国的斗兽场所应与西方的罗马帝国类似,是观众席位于较高处、野兽和斗士们在较低空间格斗的结构。

又参《汉书·李广传》:“敢男禹有宠于太子,然好利,亦有勇。尝与侍中贵人饮,侵陵之,莫敢应。后诉之上,上召禹,使刺虎,县下圈中,未至地,有诏引出之。禹从落中以剑斫绝累,欲刺虎。上壮之,遂救止焉。”

可知汉朝的“角斗士”们进入兽圈的方式是“缒落”,即:用绳子缠住斗士腰间,将之从上往下放。而《史记·儒林列传》的记载,则说明了“斗兽场”内所使用的兵器,应是由上位者或武库管理人员所暂时提供给斗士本人: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应手而倒。”而在这一案例中,我们也得以一窥秦汉时期,中国读书人所有的不同于刻板印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材力武猛”之特质。

▲(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武士斗兽”纹铜镜)

在汉代人的观念中,举办大型的“斗兽”活动属于一种在国际层面上炫耀自身国力的方式。

如前面提及的《汉书·扬雄传下》:“明年,上将大夸胡人以多禽兽,秋,命右扶风发民入南山,西自褒斜,东至弘农,南驱汉中,张罗罔罴罘,捕熊罴、豪猪、虎豹、狖玃、狐菟、麋鹿,载以槛车,输长杨射熊馆。以罔为周阹,纵禽兽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获,上亲临观焉。”

而引导胡人现场学习手搏猛兽之术,将猛兽的肉作为赏赐,赠予在兽圈内得胜的异邦斗士,更是天子威仪加于四海的明确体现。

▲(出土南阳汉画像石,胡人搏虎)

除此之外,大规模的角抵表演,在汉代亦作为招待外宾的娱乐活动而举行。

《汉书·西域传下》:

“上美乌孙新立大功,又重绝故业,遣使者至乌孙,先迎取聘。昆弥及太子、左右大将、都尉皆遣使,凡三百余人,入汉迎取少主。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置官属侍御百余人,舍上林中,学乌孙言。天子自临平乐观,会匈奴使者、外国君长,大角抵,设乐而遣之”。

“殊方异物,四面而至。于是广开上林,穿昆明池,营千门万户之宫,立神明通天之台,兴造甲乙之帐,落以随珠和璧,天子负黼依,袭翠被,冯玉几,而处其中。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卢、海中《砀极》、漫衍鱼龙、角抵之戏以观视之”。

关于角抵活动的比赛场所,秦二世时为甘泉宫,史有明载。汉武帝时,参《汉书·武帝纪》及上引《西域传》:“三年在,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置官属侍御百余人,舍上林中……天子自临平乐观,会匈奴使者、外国君长,大角抵,设乐而遣之”。

可知在汉代,官方举办的大型角抵表演活动也允许民众参与观赏,且在“上林苑平乐观”等专门设置的场地中,还有配合角力竞赛的音乐演出。

又前引《后汉书·礼仪中》亦有:“飨遣故卫士仪:百官会,位定,谒者持节引故卫士入自端门。卫司马执幡钲护行。行定,侍御史持节慰劳,以诏恩问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毕飨,赐作乐,观以角抵。乐阕罢遣,劝以农桑。”

这就是说,”角抵之戏“在东汉时期,已经成为国家欢送军人退伍还家时所固定组织的竞赛、表演节目。而在汉代的城市,亦设有固定的角抵竞赛之场所,见张衡《西京赋》:“临迥望之广场,程角抵之妙戏。”

与猛兽战斗的方法

在汉代的画像石作品中,存在大量的武士与猛兽进行搏斗的内容,所用武器各有不同,矛、剑、戟、斧、弓、弩、徒手皆有:

▲(出土南阳县熊营汉墓画像砖,持矛刺虎)

▲(出土南阳董庄汉墓画像砖,持矛搏虎)

▲(出土南阳汉画像石,持剑斗虎)

▲(出土徐州汉画像石,徒手搏兽)

▲(出土徐州汉画像石,弓箭射兽)

▲(出土徐州汉画像石,持斧斗牛)

▲(出土南阳麒麟岗汉墓画像石,力士伏牛)

▲(出土邓州长塚店汉墓画像砖,回马箭、持戟逐虎)

▲(出土河南郑州画像砖,汉代的回马箭)

结语

在汉代,官方所举办的斗兽与角抵活动,观众基本为王公贵族、外国使臣,史籍亦明载具体活动地点多位于皇家苑囿内部的“圈”、“馆”,其主要作用是展现大国威仪,同时让皇帝、百官、军人、市民得到娱乐。

在儒士眼中,仅供娱乐而无德义的“角抵之戏”难登大雅之堂,有碍政治,当年秦武王举鼎绝膑而死的例子,无疑是最好的反面教材。而角抵、击剑好手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欲谋富贵亦只有参军这一条路可以走。这就让“角抵”比赛的赛事价值受到了桎梏。

然据张衡《西京赋》所言,汉代城市内已明确出现组织角抵演出、比赛的体育场所,可见“角抵”活动的娱乐价值,是为武风兴盛的战国、秦汉时期的民众所承认的。是以尽管帝国官方极少出面让市民参与观赏此类规模盛大的娱乐活动。

然而民间的“材力之士”却常常能在“选军”之制以外,为自己谋得饭食与名声。尽管他们还要掌握使用弓弩、五兵的技巧,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出色的士兵,然而他们的存在本身,就足以被称为大汉帝国最为出色的预备兵员之一。

强盛的汉朝,之所以会为今天的我们所视为古代“武德”的代表,牺牲民间“材力之士”的出路及王公贵族对于“竞力”活动的强烈兴趣,可以说是一体两面的存在。而早期中国的体育、娱乐活动,也趁着大一统时代的东风,进入到了一个“和平发展”与“战争威胁”所彼此交织共存的全新时期。

参考资料

曹新洲、张吴晗:《汉画像石中的驯兽斗兽表演及其思想内涵》

金爱秀:《汉代斗兽试析》

孙世文:《汉代角抵戏初探》

任艳花:《汉代武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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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8 19:15

    强汉盛唐,武德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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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