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以被命名,但那不是真正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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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一节关于老子为什么要写“名可名非常名”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就是:
“名可名”,这两个“名”究竟各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其实并不难理解:
第一个“名”,是名词,指“名称”。
第二个“名”,是动词,意思是“命名”。
但是,古人创造“名”这个字的时候,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起源。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说:
“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
意思就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个人在马路上狭路相逢,没有路灯,互相看不清对方的脸。其中一个人只好问: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另一个只好回答:
“我乃黑旋风李逵是也!”
这就是“名”的起源,等于是自报家门。既然是"自命",说明“名”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名和事物没有本质上的联系,只是在特定空间,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的对应关系。但是除了人以外,动物、植物以及石头不会说话怎么办?
没办法,我们只好来替它们说。
于是,问题就出现了,当我们替一个事物命名的时候,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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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有这么一个生物:
两腿,有毛,能下蛋,会打鸣,我们将其命名为“鸡”。
但是我们将它称做“鸡”以后,鸡的本来面目就模糊化了,甚至是窄化了。为什么?因为当我们谈论“鸡”,脑海里想到的只是“两腿有毛能下蛋会打鸣”等等这一些鸡的表面化的特征。其实这些特征,只是我们通过自己的主观意愿为“鸡”贴上的“标签”而已。
事实上,鸡作为一种动物界的脊索动物鸟纲类,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百倍千倍。而且无论我们对鸡的基因、品种、生殖、发育、习性等等研究的多么深入,多么完备,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我们自始至终都无法全面的、准确的、百分之百的了解关于鸡的一切。
更为关键的是,即使我们可以完美的了解鸡的一切,也无法完美的把这一切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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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该怎么办?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是做加法,提高语言描述的精确性。
甚至必要时创造新的词语,以便能更详尽、更周密地去了解和描述这个世界。
第二种是做减法,提高人类认识的全面性:
不用去创造任何新的词语,而是在现有的语言基础上,经过教育和培养,铲除我们心中的偏见,让我们不仅能看到浮在表面上“语言”,还能透视到“语言”背后所包裹着的“内涵”。
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
加法——就是让语言数学化。
减法——就是让语言诗化。
那么请问,哪一种办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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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东方文化来说,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答案很明显:
第二种,做减法更好。
所以中国一直推崇的最好表达方式是文言文,讲究言简意赅,比如历史上有这么一个典故:
宋朝大文学家欧阳修有一天跟几个同僚出去游玩,在路上看到一匹受了惊的马踩死了一条狗,几个人就互相揶揄,这个事情应该怎么描述。
第一个人说了十二个字:
“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
第二个人想了半天,去了一个字,说了十一个字:
“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听了哈哈大笑说:
“要是让你们写史书,恐怕一万卷也写不完。”
这些同僚就问那应该怎么描述?欧阳修只说了六个字:
“逸马杀犬于道。①”
没错,欧阳修只用了六个字就描写出了一个电影的动态超长镜头。这个故事虽然讲的是写历史的方法,但是我们能从古代文人的思想里读出一个文化传统就是:
斟字酌句,惜墨如金。
而且这个传统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从《周易》到《道德经》一脉相承。因为中国的哲学家很早就看到了“名”的局限性,所以在文字上讲求“因小见大,窥一斑而知全豹”。
也正因如此,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之一的“名家”,代表人物像公孙龙和惠施虽然巧言善辩,伶牙俐齿,但是他们那一套哲学理论在中国完全找不到生根发芽的土壤,所以很早便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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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西方人来说就不一样了。他们更偏向于第一种:
就是做加法。
尤其是在十七世纪启蒙运动以后,欧洲像雨后春笋一样,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哲学家。但是,我们会发现一个特点:
那些越著名的越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往往都出自同一个国家。
比如,我随便列举一个名单:
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谢林、费尔巴哈、叔本华、尼采、马克思、恩格斯、胡塞尔、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等等。
没错,这些哲学家统统都是德国人,而且他们只是一部分,并非全部。那么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德国(国土面积只相当于中国云南省),所产出哲学家在世界近代哲学史上能占据半壁江山?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他们有自己的努力和天赋,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容忽略,那就是:
德语,是目前全世界大多数人所公认的最细致、最精确、最严密的语言。
精确到什么程度呢?讲一个小故事来说明。
比如康德写过一本名著叫《纯粹理性批判》,刚出版的时候有一个读者写信抱怨说:“尊敬的康德先生,你知道你的书有多难读吗?我每一个手指都会按住你的一个从句,结果十个手指头都用完了,你的一句话还没读完!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句话三分钟还没有看到句号是什么样的感觉?三分钟读不完一句话,请问世界上哪个国家的语言可以做得到?汉语做得到吗?英语做得到吗?法语做得到吗?
都做不到!但是德语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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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说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既然德语这么这么细、这么精确、这么严密,那么它解决了人类最根本的问题了呢?
答案是,没有!
不仅没有解决,反而随着语言的越来越精确,导致问题越来越多,分歧越来越多,所以哲学上的流派也越来越多。直到二十世纪前后,西方的哲学才开始掉头,开始改变研究方向,开始研究语言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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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西方的哲学史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本体论阶段。
在本体论阶段,哲学家们走出神话,开始怀疑人生,追寻世界的本源是什么。
第二个阶段,是认识论阶段。
在认识论阶段,哲学家们又开始怀疑世界。因为他们认识到,最要紧的事情不是去追寻世界的本源,而是要追求如何才能认识这个本源。于是创造语言,发展逻辑,积累经验,制作各种科学机械和技术工具。
第三个阶段,是语言哲学阶段。
这个时候,哲学家们才开始怀疑语言!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语言表达的不够准确,那么前两个阶段的研究成果都没有意义。于是研究语言,如何分析,如何表达,做加法还是做减法。
西方人走过这三个阶段,从古希腊开始,走了两千五百多年。但是在东方,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印度的释迦牟尼就已经在菩提树下走完了,中国的老子也已经在周王朝的图书馆里走完了。所以中国不只是马克思所说的政治早熟,中国的哲学同样是早熟的儿童。
因此,哲学三阶段的划分只适合欧洲,并不适用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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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二十世纪前后西方哲学好不容易发展到了语言哲学阶段的时期,没想到几十年之后又开始分裂了,大致分为两大流派:
一派主张做加法,通过逻辑来构建一套人工语言。
最早萌发于柏拉图,然后在莱布尼茨的著作里破土,到近代罗素的手里终于发展成熟,这一派被称为逻辑经验主义;
另一派提倡做减法,通过研究来恢复日常语言的本义。
当然,在西方两千年来都没有土壤,由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奠定基础,被称为日常语言哲学②。
那么,究竟哪一种方法更好呢?我们下一节继续解读。
【参考资料】:1、冯梦龙《古今谭概•书马犬事》
2、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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