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与外部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方式,向部分员工发放奖金
4月9日,上市公司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莱绅通灵”)因取得人力资源公司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被税务局稽查认定为虚开,并罚款近600万元。

税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一罚[2025]44号 的处罚事由显示,2017年-2018年期间,该企业通过银行汇款、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安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7份,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票面额合计12312732.62元。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无法代扣代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该企业虚开发票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计509771.08元;对该企业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且税款无法代扣代缴行为,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1.5倍的罚款,计5148640.83元。
4月11日,莱绅通灵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税务违规问题收到税务机关处罚决定。

据悉,莱绅通灵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宁税稽一罚告[2022]6501 号】, 对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4,431,483.93 元。
2023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进展公告》,根据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宁税稽一罚告[2023]6502 号】,对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由4,431,483.93 元调整为5,148,640.83 元。
2025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 进展公告》,公司再次收到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宁税 稽一罚告[2025]33 号】,对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由 5,148,640.83 元 调整为 5,658,411.91 元。
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税稽一罚[2025]44 号】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宁税稽一处[2025]110 号】。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2017年至2018年取得的外部第三方劳务公司虚开的总金额为 12312732.62 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应调增 2017 年、2018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其中:2017年调增5242132.62 元、2018年调增 7070600 元。公司2017年至2018年支付中高层职员的奖金 8234563.96元准予在税前扣除,应调减2017 年、2018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其中:2017 年调减 4187313.12 元、2018 年调减4047250.84 元。共计应调增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 1054819.5元、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 3023349.16 元, 应补征2017 年企业所得税 263704.87 元,2018 年企业所得税 755837.29 元,共 计 1019542.16 元。公司已于2021年5月、2024年11月自行补缴入库。
对上述已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1,019,542.16 元,根据《税务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 0.5 倍罚款 509,771.08 元,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另须缴纳滞纳金 301,375.06 元。
莱绅通灵解释,经公司自查及向税务机关了解,所涉及事项主要为: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公司通过与外部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方式,向部分员工发放了 8,234,563.96 元奖金(已计入公司当期期间费用), 未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432,427.22 元。税务机关对公司处以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1.5 倍的罚款 5,148,640.83 元。该事项共涉及员工15人,其中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公司原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沈东军 2017 年-2018 年占用公司的资金(金额 4,078,168.66 元,通过外部第三方劳务公司为沈东军垫支费用的形式占用) 于 2020 年-2021 年退回,公司收到退回资金后于 2020 年后陆续补缴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17 年-2018 年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1,019,542.16 元处以 0.5 倍的罚款 509,771.08 元,另须缴纳滞纳金 301,375.06 元。
莱绅通灵表示,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合计 5,959,786.97 元, 拟不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上述事项所涉资金占用、薪酬及财务管理等,公司已完成整改。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根据前期《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 税务机关拟处罚金额已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计入各期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 债)。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 2022 年-2024 年损益的影响分别为 4,431,483.93 元、 717,156.90 元和 811,146.14 元。
公开资料显示,莱绅通灵主要从事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设计研发及零售,产品覆盖了婚嫁、礼赠、收藏、悦己等全场景珠宝业务,品类涵盖黄金、钻石、珍珠、翡翠、彩宝等。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94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