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锋
“12315平台数据显示,2024年共接收新能源汽车软件问题投诉举报3.5万件,占新能源汽车投诉举报总量的22.4%”。法治日报在题为《方向盘加热功能还得付费订阅?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调查》的报道中公开这一数据的同时,还对外披露,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智能辅助系统失灵“超前”宣传具有远程智能泊车或自动驾驶功能等。并通过相关人员所述提醒,“当前车辆的自动驾驶、智能驾驶水平虽然已有很大进步,但依然属于‘辅助驾驶’,绝不是完全代替驾驶人来操控车辆”。
也就是说,“辅助驾驶”就是辅助驾驶,绝不能夸大宣传,误导消费。否则,将贻害无穷。
据法治日报报道,“辅助驾驶”给人们的误导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如林女士所说的,她自己开车行驶在快速路上,开启“L3级自动驾驶”时,车辆未能识别施工路障,险些撞上隔离墩。这一现象,之前发生的车毁人亡事故,恐怕不少人有所耳闻。对此,林女士质疑,“宣传时说‘解放双手’,出事了却说是‘辅助驾驶’”,甚至其购车时的宣传视频,画面中的字幕写着“真正意义上的自动驾驶”,究竟该让消费者作何理解?有关车企又该作何解释?
二是江苏新能源车主吴先生“在开启NGP(智能导航辅助驾驶)行驶过程中,遇到其他车辆跨道超越,车辆突然急刹,后车跟得比较近,差点撞上”。也就是“智驾过程中的急刹问题”。车企回复时称,“NGP只是智能辅助驾驶,需要时刻关注路况”。吴先生由此心有难平。称车企“前期宣传时,老板亲自下场,做各种直播和试验”,说”车辆可‘0接管’”,而自己正是本着“车辆可‘0接管’”去购车,结果,感觉被骗。
客观地说,不要说在现有的条件下,即便是将来科技再发达,人工智能都很可能替代人脑功能。因而,都不能不设限地夸大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导致消费者实际体验与心理预期产生显著落差。既让车企在消费者中失了信誉,更让消费者现实中增加交通事故风险,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
青锋注意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已经明确要求,“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既有明确要求,想必各家车企就应完全遵照执行,切勿再夸大宣称,误导消费者。
此外,青锋还想提请有关部门,比如市场监管机构,针对法治日报报道披露的上述夸大宣传的情况,是否应以车企涉嫌“误导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涉事车企予以惩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