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学琼林》典故释解与溯源·卷二·身体(15)
身体(15)
【原文】来俊臣注醋于囚鼻,法外行凶;严子陵加足于帝腹,忘其尊贵。
【典故】注醋囚鼻
【释解】指唐武则天时酷吏来俊臣每次审犯人时,都用醋往犯人的鼻子里灌,逼其招供事,或指用酷刑逼人招供,或指酷吏滥刑。
【出处】宋·欧阳修《新唐书·来俊臣传》:“俊臣鞫囚,不问轻重皆注醯于鼻,掘地为牢,或寝以匽溺,或绝其粮,囚至啮衣絮以食,大抵非死终不得出。”
【典故】加足帝腹
【释解】指东汉严光与光武帝同卧一榻的故事,或咏隐者傲世。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逸民列传·严光》:光武帝刘秀“引严光(严光,字子陵)入,论道旧故,相对累日,因共偃卧,光以足加帝腹上。明日太史奏:‘客星犯帝座甚急。’帝笑曰:‘朕故人严子陵共卧耳。’”